《满汉恩仇录——见证中华民族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
第12节

作者: 折冲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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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管理这些半自治的羁縻州府,并维护朝廷的统治权威,唐朝采取了多项措施。
  首先,依照“华官参治”的原则,各羁糜府州须内置“华官”,即由朝廷派驻的汉官。根据各个羁縻州县的经济水平、民族成分、地理距离,以及同朝廷的关系等实际情况,朝廷派驻羁縻州的“华官”,又分作两类。第一类,朝廷于各羁糜州府派驻长史,监领地方政事。唐朝规定,诸王国(即羁靡州)府中,须设长史一人,统掌府僚纲纪等职。《新唐书•百官志》介绍羁縻州府的官职时,明确记载,“大都督府都督一人,从二品,长史一人,从三品,……州刺史一人,从三品,长史一人,从五品”。可见,各羁縻州府内均设有一名长史,这即是唐朝的硬性规定,也是派驻汉官监领的最低要求。又据《旧唐书•太宗诸子传》记载,长史的主要职责还包括,“王有亏违,皆遣闻奏”。可知,作为朝廷派驻的代表,羁縻州府的长史,拥有着监领地方政事的权利。事实上,长史即可充任都督、刺史的幕僚长。有时,亦能握有一定军权。而且,作为朝廷的代表,派驻羁縻州府的长史,必须要由汉人充担。第二类,朝廷于各羁縻州府派驻诸多汉官,汉官与民族首领共同治理。唐朝灭高丽后,就曾“擢酋豪有功者为都督、刺史、令,与华官参治”。归附唐朝的契丹、奚、靺鞨等族,被侨置于营州时。营州治下,也设有诸多羁縻州府,其中,皆有大量的汉官。据考证,营州治下,有史可查的十六位羁縻州官员中,就有九位为汉族官员,兼任着刺史、县令、县丞、参军等不同职务。无论哪种“华官参治”,其核心目的,就是监督地方羁縻州府,确保其忠于朝廷。

  其次,唐朝会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尤其战略要地,广泛设立都督府(又称边州都督府)和都护府,用于直接管理地方的羁縻州府。不同于普通的都督府,边州都督府内都“别置经略使”一职,专门负责处理,都督府下各羁縻州府的民族事务。需提及,也不是所有的羁縻州府都隶属于边州都督府,部分羁縻州县也会直接隶属于朝廷正设的州、道。关内道灵州都督府并非边州都督府,但也直接羁縻管辖着关内道的党项人。贞观年间,河东道的并州、忻州俱为正州,也照样羁縻管辖境内的侨置突厥县。除了都督府,为强化对边疆少数民族的控制,唐朝仿照汉代西域都护府,先后设立九个都护府。九个都护府中,最为著名的当属,安东、安北、单于、安西、北庭、安南六大都护府。唐朝规定,边州都督府可管辖治下的地方羁縻州府,而都护府则负责“掌管诸藩”,“抚慰诸藩,辑宁外寇”以及“抚慰、征讨、叙功、罚过”等重大事务。故都护府发挥的作用,要远大于边州都督府。都护府的重要性,还能从都护官阶的品级看出来。一般,都护官阶可为正三品到从二品,这要比边州都督的官阶大得多。唐朝启初常常委派宗王,遥领大都护之职。至唐代中叶,设置节度使一职后,都护职位,往往由专制一方的节度使兼任。在唐代的羁縻统治体系中,无论是边州、正州,还是边州都督府、普通都督府、都护府。羁縻州府的上级直管机关,都是由朝廷实际掌控的地方机构。这种行政体系,可以有效保证,羁縻州府始终处于唐朝的严密监视和管控之下。

  再次,唐朝还在各都护府配属较强的军事力量,专以镇抚地方羁縻州府。史载,唐代,安西都护统兵二万四千,北庭都护有兵二万,唐朝名将薛仁贵任安东都护时,亦“总兵二万镇抚之”。而且,都护府辖区内,各个冲要之地,均设置有大大小小、不胜枚举的军、镇、守捉、烽戍等驻防单位,构成了一个严密的军事网络与体系。此外,各都护府还要开置屯田,自行解决部分给养,以保障军需。然而,相比于所辖管的广阔区域,都护府所配属的军力并不算多。唐朝也知道这一点,但也没有办法,受农耕经济的限制,唐朝不可能在遥远的边疆地区保持大规模驻军,国力根本无法承受。故而,唐朝便在“精”字上下足了功夫,力求驻军能够以质代量。为了弥补了驻军数量不足,唐代,朝廷允许地方羁縻州府保留本部兵马,即所谓的义军、土军、土丁等。只是,人心隔肚皮,谁能保证这些少数民族兵马,肯定不会叛变那。毕竟,都护府的驻军有限,一旦发生大规模叛乱,或遭大规模外敌入寇,而都护府又兵力不足,难以应付,那该怎么办!事态若真到这份上,唐朝就只能临时派遣行军大总管,调发大军,从内地出发征讨了。调露元年(公元679年),位于东突厥故地的单于都护府发生叛乱,突厥首领阿史那德温傅举兵反唐。单于都护府所辖二十四个羁縻州一起响应造反,叛众多达几十万。唐朝派驻单于都护府的长史萧嗣业,手中兵力有限,根本无力应对如此大规模的叛乱。无奈之下,唐高宗便诏令裴行俭为定襄道行军大总管统军十八万,会合西路军的程务挺、东路军的李文暕等将,总共三十多万人马,出征漠北,好不容易方平定了叛乱。

  既如此,那唐朝为何要允许地方羁縻州府保留军事武装那!笔者认为,究其原因有三:其一、少数民族尤其北方游牧、渔猎民族,受生产生活方式影响,向来军民一体。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唐朝就是有心将其军民分治,也是无法实现得。其二、游牧民族习俗尚武,皆以军事武装,为部族生存之本,并习以为常态。允许地方羁縻州府拥有本部武装,可以最大限度,对其招抚。反之,若朝廷一味强硬削武裁军,只会适得其反,逼反各部。其三、唐朝若想统治空前广阔的疆土,必需边疆少数民族武装的配合。其实,早在唐初,唐太宗君臣就已意识到这一点。据《唐李对问》记载,贞观年间,唐朝在西域设瑶池都督府时,唐太宗就问李靖,“朕置瑶池都督,以隶安西都护,番汉之兵如何处置”。李靖回答,“天之生人,本无蕃汉之别,然地远荒漠。必以射猎为生,由此常习战斗。若我恩信抚之,衣食周之,则皆汉人矣。陛下置此都护,臣请收汉卒,处之内地,减省粮馈,兵家所谓治力之法也。但择汉吏有熟蕃情者,散守堡障,此足以经久。或遇有警,则汉卒出焉”。由此可见,以少数民族武装常驻故土,保守封疆,并由朝廷派驻汉官节制。遇有紧急情况,则出动唐军征讨,以少数民族武装为辅助。这是唐朝在创设羁縻制度之初,就已定下的统治策略和军事方针。

  日期:2019-08-04 18:05:06
  四、
  既是唐朝治下的地方,羁縻州府在享受相当程度的自治同时,必然也要肩负诸多义务。
  首先,地方羁縻州的都督、刺史必须由朝廷直接任免。册封时,朝廷会赐予其“玄金鱼符”、“印章、袍带”。地方羁縻州府的都督、刺史去世,或因故不能视事时,要由朝廷“诏册立其后嗣”。未经朝廷册封、批准,各地方羁縻州的酋长首领,不能擅自立为王侯,更不能自封为都督、刺史,否则,即为悖逆、违制。此外,朝廷可直调地方羁縻州的都督、刺史,任职于内地。地方羁縻州府的都督、刺史,触犯朝廷法度时,朝廷还可对其加以惩罚。举个典型例子,唐朝曾设瀚海都督府管辖回纥诸部。唐玄宗时期,河西节度使王君彘因与回纥有怨隙,便诬陷回纥谋反。不明真相的唐玄宗竟将回纥首领,瀚海大都督承宗流放岭南瀼州(今广西上思),承宗最终死于贬所。而承宗之子伏帝难则被唐玄宗,更立为新任瀚海大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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