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道救时 不一样的曾国藩》
第45节作者:
扬光RC
工程经过三个多月完成后,陶澍委派江苏布政使梁章钜等前往验收。黄金闸长二十七丈,高二丈,连海漫石二十一层。黄泥闸长五十一丈二尺,高一丈八尺六寸,连海漫石二十层。达到设计要求,陶澍向道光皇帝奏报:“实属工坚费省……足收济运通漕之益。”
道光十年(公元1830年)八月二十五日,陶澍升任两江总督,统辖三省。他深感“地广务繁”,责任重大,决心“力之所能,一寸血诚”,为民造福。
十一月,陶澍开始治理江苏武进县孟渎、得胜、澡港三河。他与梁章钜等人现场查勘后,向清廷的奏折中说:“常州府属武进县境运河之北,有孟渎、得胜、操港三河,皆南通运河,北达大江。旱则引江潮以济运、灌田,并可直达无锡、金匮、宜兴、荆溪各县,以资接济。如遇水潦,即宣导入江,不致壅溢为患,实为各属水利要道”。但均已“湮没不通”或“久经淤塞”,因此“数十里之遥并无江湖灌输,水泉滋润,现在农田受困,民望孔殷,实为刻不可缓之工”。并估算约需银二十余万两,请求在缓漕米价银内借支动用。清廷批准了这一计划。
道光十四年(公元1834年),陶澍积极筹划和支持挑浚浏河、白茆河工程。早在道光八年十一月,他就曾筹议借款挑浚浏河。当年,在向清廷的奏疏中说,浏河自“嘉庆十七年挑浚之后,屡经水患,沙泥淤垫,旱涝无从灌泄。不但太仓州属农田失收,兼为上游苏淞一带水道之梗。近来淤垫更甚,以致岁收屡歉”。“若浏河不加疏浚,设遇旱涝为灾,附近民田或淹或涸……于国计民生,均无裨益”。并提出所需经费,由缓于上调的米担中暂借,“俟工竣后,按年分限摊征还款”。可是这一合理建议,为户部拒绝。经年之后,陶公再次筹议挑浚,实是心所系之,凡是有始有终,为人称颂。
但陶澍并不气馁,坚持不懈地力争,表现了他为国为民修水利的坚定决心。道光十二年,陶澍会同江苏巡抚林则徐复奏“浚浏河、白茆河”。十三年五月,陶澍又提出将各属缓漕搭运剩米十数万担粜变,暂借五万余两为挑浚浏河经费。次年三月,陶澍再次筹议治理两河,向清廷奏报:“该两河急须开发,实为目前必不可缓之工”。并详细陈述了工程规模和资金筹措办法:浏河工程长一万零五百一十六丈,需银十六万五千余两,库存水利专款五万两,尚不敷银,请于封贮款内借支,由受益之十六州县分八年按亩摊征归还。白茆河工程长七千八百四十丈,需银十一万余两,则动员官民捐资,以工代赈。由于陶澍三番五次申报治河,朝廷终于批准举办。
浏河、白茆河疏浚工程完成后,适于七月二十三、四、五等日,苏淞一带,倾盆大雨,太湖附近诸山,陡发蛟水,处处盛涨,拍岸盈堤。当即分令太仓、镇洋二州县,将涵洞全行启放。顷时,滔滔洪水东注,两日之内,消水二尺有余。而秋汛大潮,仍无倒灌。证明浏河容纳与涵洞宣泄,实有巨大成效。当年,该地获得大丰收,父老皆欢喜,说:“这是百余年所未有。”
这些工程,利国利民,造福后代,千秋称颂。刘鸿翱在《水利七案序》中说:“云汀先生在主持兴办的这些水利工程中,借国帑为之经理,分年摊征还课,上无亏国家,下有利于民,民既利,而国家之财赋随之。盖先生治江苏之精神在焉。”
时年,曾国藩入岳麓书院,适才渐知陶澍此人。
日期:2022-06-08 07:13:36
不一样的曾国藩(92)
第十三章
湖湘人才之喤引 大清陶澍第一人(下)
整顿整治蔚然新风成就一代名臣
陶澍在京城时,虽是个无行政实权的闲官,官场关系也比较清冷,也没什么“礼尚往来”,但他对官场的吏治不振,贪赃枉法,因循守旧的风气,却早已痛恨不已。
嘉庆十八年时,在其担任不到一年的御史期间,就屡对官吏的渎职腐败行为疾言厉色地进行弹劾。嘉庆帝识见他性格直爽、疾恶如仇,称他“尚有良心,肯说几句正经话。”
嘉庆十九年,陶澍奉命巡视中城,曾自撰两副对联分别悬于厅堂和书房座右自警。其联云:
绕岸风清 尘埃扫除吏牍
举头日近 光明洞照吾心
要半文不值半文 莫道人无知者
办一事须了一事 如此心乃安然
陶澍到任不到二个月,经他的调查和敏锐的洞察,就向嘉庆呈了《陈奏州县积弊折子》。他指出“州县之锢弊日深”,原因在于“上司不能正己,率属则不肖之”。并指出严重存在的弊端有“勒接交代”,新官上任,被迫接受前任的亏欠,“甫登任籍,即入债乡,始基不立,而望以清廉难唉。”再则是州县之间,官属之间,官民之间“多摊捐款”,“派办供给”,“委员需索”。
次年,陶澍又奉命巡视江南漕务,他一到任就发布《巡漕告示》,提出“剔厘各弊”,“裁革陋规”整顿漕政的具体措施。而且先从自已衙门做起,并将此公开在《巡漕告示》里晓喻官民:“本院自下车以来,事事躬亲,一切陋规,尽行裁革,夙夜盟心,鬼神可告。其余巡弁、委员、吏役、家人等,严加裁汰,所存不过数名,每日随辕办事,不许擅离寸步,断不敢藉端把持。除揭晓辕门晓喻外,尔弁等毋得任不肖头伍勾串走差、人役,指称本衙门用费名目,影射开销。如有棍徒在外捏辞婪索,一经查出,立即从严惩办,各宜凛慎。”
陶澍巡视中城,“以半载断八百余案”,为断案不曾受一分私礼。巡视江南漕务,谢绝入境出境的送往迎来,“以半载而办五百万石之米”,嘉庆二十一年(1816)陶澍调京任吏部掌印给事中,在 “六科之首,天下问总枢”任职期间,“绕案风清”,“办一事须了一事”。
道光元年(1821)十月,陶澍初擢任安徽布政使,正式任地方行政长官,正是他力行廉政起点。
陶澍到任视事,安徽全省的钱粮亏欠为各省之首,虽经五次清查,都不了了之,前后纠葛达三十年。陶澍分析这种“不实不尽,疲顽因循,遂成累痼。即稍知自受者,亦无以自拔。吏治之靡,多由于此。”
他“实心实力,矢公勤以率群僚,别贤否以端吏治,除稂莠以安良善,剔猾蠹以慎勾稽。”决心清政查帐,惩奸剔蠹。他开始调集人员、档案、帐目,用了一年时间查个水落石出。计查出嘉庆十九年以前,除节次追补及豁免外,实应追银一万五千八百零三两,十九年以后至二十五年止,有漏报及续经亏抵各款共银五十七万六千七百七十七两,谷米麦豆二万七千五百九十九石。
这些大数中,亏欠在一万两以上的有二人,五千两以上的七人,三千两以上的八人,一千两以上的十九人,一千两以下的二十六人。
陶澍对这些渎职的官员,分别做出应劾、应偿、应豁的处理,使安徽三十年纠葛不清的钱粮亏欠,豁然一清。为了惩奸剔蠹,杜绝新亏,陶澍为此还制订了章程十条,其中有:立限勒追,以重帑项;禁革流摊,严禁交待案内议单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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