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孤寂的女孩,触手可及的不是幸福,而是光影》
第49节

作者: 不送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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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你太投入了,才没有注意到我,怎么,何良没钱给你开工资吗?还是该有的补贴都没有,害的你来这偷吃。”
  特意咬住偷吃两个字,江思安不是故意为了让他难看,只是他这个人的语气一贯横冲直撞,除了在何良面前。
  不会告诉他自己就是故意的,只是她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当红的明星的助理,沦落到干出这种事。
  老一辈人喜欢说,穷死不下盗,而且,这个助理也没到穷死的地步吧。

  这不是小题大做,江思安受的教育内容,是一不偷,二不抢,三不向人摇尾乞怜。
  她知道,助理的行为可以有很多解释,他饿了,没有剩饭了,便私自做主把冰箱里的一些食物吃掉,等之后会在还上。
  又或许,他安排着何良的生活,这点东西,何良不缺。
  但不缺是不缺,那也是人家的东西,也是人家的钱买来的,而人家也是辛苦赚的,凭什么你那么心安理得。
  其实,江思安的性格有些偏激,也许是因为小时候受训的时候受到的打击过大,让身心都出现了不可逆转的伤害。

  因此,她不愿妥协,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只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至于什么无私的事情,她根本不会去做。
  这是心病,她知道,但她愿意一直持续下去,看过的事太多,越不会释然,这种性格,在别人眼里,只会让她受到伤害。
  可她自己知道,正是为了保护自己,她才进化出了这样的性格。
  所以,对于这种她深恶痛绝的行为,她的情绪激烈了一些,也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至少,她不会去伤害他们。
  只是单纯的讨厌,并给人打上标签而已。
  “你瞎说什么呢?我可不是在偷吃!啊,我的吃的!”

  似乎听出她话里所指,助理一脸你不知道就别瞎说,我是无辜的样子。
  说到吃的又想起自己一时失手,损失惨重的食物。
  脸上的表情又转化为对食物的惋惜和心痛之情。
  “哦?呵。”
  低声笑了一下,江思安不太相信,但话都说出来之后反而就放开了。
  她总是在学着控制自己,毕竟每个人活在这个世上,都会学着控制自己。
  如果不这么做,就会经受更多的本来可以避免的事情。

  比如在她小的时候,因为意外,和两个人打架,当时的她还没有学会现在的这身本领,自然不能同时打过两个人。
  被揍的一身是伤,那个时候,她还是个乖乖女,结果还是免不了被人在背后嚼舌根,父母也因为这个大吵一架。
  她不明白,明明不是她的错,为什么好像所有人都在指责她,如果她可以打过那两个人,是不是这话就任由她说。
  从小到大,心里产生过无数次阴暗的想法,但最后都放弃了,没有那个胆量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人性本善促使她无法实现那些想法。
  即使她伤痕累累,也不可以。
  抬头看了一眼表,已经不能再耽误了,天要是亮了,她去就没有意义了。
  “你知道何良现在在哪吗?”
  先旁敲侧击一下,直接问人家的房间是不好的,不礼貌。

  尤其是在这个比较特殊的时候,“我哪知道?”
  助理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都怪她,他的夜宵没了。
  “你是他的助理,你不知道?”
  这个助理也太不称职了,靠他保护何良,还是直接给他收尸吧。
  “反正没出门,应该在他房间里睡觉吧,去去去,遇见你准没好事情,倒霉!”
  先是害他被骂,现在又毁了他的夜宵,最好别再让他看到她了。

  蹲在地上,把碎掉的残渣捡起,就近扔到了垃圾桶中,然后作势要将江思安撵出厨房。
  “好好好,你别推我,我走就是了,明明就是在偷吃,还不允许别人说了。”
  她见他也没有想说的欲望了,算了,再问也得不出什么结果。
  正如自己不喜欢他一样,他也不会喜欢自己,她知道原因。
  无非就是他被何良说了,心里不舒服,可是,这跟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工作上的问题,只能是他自己的问题,找别人背锅算什么。
  男人也有无理取闹的,唉,看来这是个不分性别的通病。
  大厅和厨房都走了一圈,就看到他一个,如他所说,何良一定在房间里。

  径直往楼上走,脚下的毯子软乎乎的,即使没有穿鞋也不会感觉到凉意。
  看来在这里,拖鞋只是个摆设,只是这楼梯的设计,为什么是直上直下的。
  自从来到这个地方,她的为什么就好多哦,出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不够,但十几个为什么还是够的。
  嘿嘿嘿。
  呀,总是说些题外话。
  挠了挠脖子,江思安把思绪引回正轨,不过,她好像从来就没在轨道上来着。

  楼梯,不该是螺旋的吗?
  好看,好玩,而且还有戏剧话的娱乐效果。
  电视剧里面那些各种经不起推敲的推倒啊,流产啊,栽赃陷害的剧情,有了这个楼梯就全都解决了。
  因为这样建造,从底下直接就可以看到上面,不会出现视线盲区,就连监控拍到的画面都会更清晰呢。
  搞不懂搞不懂,到底是自己受了电视剧的茶毒,还是梯子本来就该是直的?

  上来时候,眼前呈现的,又是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白天路过这里的时候,好像听说这里安了个夜明珠。
  见吗,她是见过的,只是家里从不放而已。
  真的是头一次听说,还有人在房子里安夜明珠的,“我倒蛮好奇的。”
  这夜明珠其实说来说去,就是石头,如果在战争时期,还真没有多名贵。
  当然,形成的过程比较漫长。
  是由大地里的一些发光物质,经过千百万年的时间。
  历经了岩浆喷发,地质运动后,集聚于矿石中而成。
  不过,玉不琢,不成器,含有这些发光稀有元素的石头,也得经过加工,才能变成夜明珠。

  何良这个人不喜欢古董,不喜欢花的,原来,是喜欢看上去珠光宝气一点的东西啊。
  有名的东西不一定真实存在,真实存在的东西又不一定真的有那么高的价值,好像古人们也比较喜欢这玩意。
  但现在,还是比较罕见的。
  仰着脖子向上望了望,没有看见,难道是她们胡说的。
  没错,这个话题是她从佣人口中听来的,真实性有待考察,不过她想,空穴不来风,就算是道听途说穿得离谱一点,也得有个头啊。

  行吧,反正自己也不是来偷东西的,到此为止吧。
  本来二楼的格局和一楼很像,但是何良嫌太相似了,就给改了改。
  现在看看的话,只能说别有洞天了。
  只是房间多了点,而且门什么的都是统一的,唉,房子大了真心没有好处。
  要是自己一个人住,半夜进来个贼,起夜的时候刚好听到动静,出去找吧,又寸,距离比较近,两个人转头一对上,面面相觑,也不知道谁吓谁了。
  问了一顿,也没问出何良的房间在哪,现在是没机会下去了。
  要不然干脆挨个敲一遍好了,不行不行,这样会打扰别人,一楼的人听见了,说自己扰民咋办。
  再者,这层楼的其他房间里,要是有人咋办,虽然没听助理说起过,但要是何良来了金屋藏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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