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宝鉴解红楼:红楼梦背后所隐藏的故事》
第11节作者:
正气歌声 在没有篡位的时候,王莽可是十分谦恭的。他生活清苦、为人朴实、大公无私、怜惜下人,其子杀死一名奴仆,他也逼其为奴仆偿命,以至于朝野震动,他的贤名四海名扬。其即位后,却又种种改革措施脱离实际而引发所有社会阶层的严重不满,激化了社会矛盾,以至于他的新王朝在短短十数年时间内便土崩瓦解,而其自身也作为乱臣贼子的典型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王莽篡位自立前,派人逼太皇太后王政君(即其姑母)交出传国玉玺。王政君痛心不已,情知自己引狼入室,毁了汉家天下。她气愤已极,痛斥王莽道:“而属父子宗室蒙汉家力,富贵累世……乘便利时,夺取国玺,不复顾恩义,如此者,狗猪不食其余!”随即将玉玺重重地掷在地上。
王莽终于拿到了玉玺,却发现缺了一角。原来王政君气愤已极,用力过猛,玉玺砸在石板上,一只角摔碎了。原来完美无瑕的玉玺残缺了一角,王莽很是不爽,于是令工匠以黄金补全了那一角。从此玉玺又称为“金镶玉玺”。
这便是历史的“金玉良缘”。这个故事代表着乱臣贼子想要篡夺汉家天下,而这个故事的主角王莽是作者竭力贬斥的“应劫而生”的“大恶”之人。这样说来,“金玉良缘”果真是什么好事吗?
而王莽所夺的玉玺,其实就是宝玉所影射的那一枚象征着最高权利的传国玉玺!那么,在《红楼梦》中,发生在宝玉身上的这个所谓“金玉良缘”又指的是什么呢?
日期:2017-03-07 22:13:16
为什么要隐写历史
讲到这里,可能会有读者要问了,《红楼梦》的作者为什么非得这样累呢?要写什么历史,好好写就是了,干吗还要搞得像密码暗语似的,累不累啊?直截了当地将真实的历史写出来,不是更能汲取教训吗?不是更能反清悼明吗?
讲出这样的话的人,恐怕就有点太过苛求作者了。作者不是不想那样做,而是不敢啊!
写出那样的一部史书,从技术上来讲,当然是有一定的难度的。要收集材料、对材料进行剪辑,分出本纪、列传、年、表等等,其中的辛苦也并不见得比写一部《红楼梦》来得轻松。
但写出来以后呢?
这个问题并不难以回答,因为清初的“明史案”已经给出了答案。
在前面的章节中,笔者已经向大家提到了“明史案”的一些细节。在这里,笔者想详细地讲解一下。
“明史案”的主角是浙江乌程(今吴兴)南浔镇富户庄廷鑨,自幼崇拜《左传》的作者左丘明,也想像他一样写出一部足以媲美《左传》的一部伟大的史学作品来。庄廷鑨,字子相,从小文采出众,十五岁就被从县学里选拔出来,成为贡生,进了当时的最高学府——设在北京的国子监。也可能是天妒“英才”,正在庄廷鑨信心十足地打算迈步仕途时,在其十九岁时却不幸身患重病,虽经花费大把银子抢救保住了性命,却从此双目失明。
他极为痛苦,如花似锦的前程从此一片黑暗,曾经的抱负和雄心灰飞烟灭。但他毕竟经过儒家思想的灌输和洗礼,传统的“立德、立功、立言”为“三不朽”的观念时时激荡着他:人活一世,要么以自己的品德修养树立起万人膜拜的典范,要么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如果两者都不行的话,就只有著书立言,流传千古,总之要青史留名,遗芳百世。他又想到司马迁虽受宫刑能写出名垂千古的《史记》,是受到“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启发,立即灵犀点透,雄心万丈:既然左丘瞎了眼能写出千秋拜读的史书《国语》,我堂堂七尺男儿又有何惧?于是,庄廷鑨以“瞽史”自居,誓言写出一本与《国语》、《史记》相媲美的书籍,流传万代。
梦想是美好的,但要真正写出书来,凭他的才能还相差甚远。然而,正在这山穷水尽之时,却“柳暗花明又一村”,从人杰地灵的南浔镇走出的前明名士朱国祯帮了他的大忙。
朱国祯,生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字文宁,号平极,别号虬庵居士,万历十七年(1589)中进士,此后官运亨通,直升为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成为明熹宗天启帝的重要辅臣。然而在其晚年却遭奸党李蕃弹劾,不得不称病辞官,归隐家乡,专心文史。他文才甚高,所著《涌幢小品》清新灵秀,至今令人喜读。他悉心搜集大量史料,想仿照司马迁《史记》等明以前二十一部史书的体裁,编撰并刊刻出一部《皇明史概》,书中包括《皇明大政记》《皇明大训记》《皇明大事记》以及“开国”“逊国”时期的诸臣列传,记录了明朝二百多年的一些历史实事,还有他自己以“朱史氏”名义发的一些评论。
朱国祯的明史稿本还很不成形,“曾取国事及公卿志、状、疏、草命、胥钞录几数十帙,未成书”。一心想完成一部煌煌巨著的庄廷鑨于是 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吴炎、潘柽章等十六人加以编辑,提供的报酬极为诱人,每千字润笔为三十两白银。可以这样说,为了这部史书,庄氏真可谓是下足了血本,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
这部史书补写了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奉南明弘光、隆武、永历帝为正朔,用永历等朝的年号,而坚持不肯用清帝年号,斥明将降清为叛逆,更直呼努尔哈赤为“奴酋”、清兵为“建夷”。
书成不久后,了了一桩心愿的庄廷鑨于顺治十二年溘然长逝,廷鑨父庄允诚于顺治十七年冬将书刻成,定名《明史辑略》。
此书一经出版,就引起了轩然大波。顺治十八年(1661年)为归安知县吴之荣告发,清廷很快对此事重视起来。
康熙二年(1663)五月二十六日庄廷鑨明史案正式结案,此案先后因此狱牵连千余人,所有被羁押的犯人在杭州虎林军营被集中宣判执行,囚犯集中在弼教坊广场上等候发落。被杀者共七十余人,其中庄廷钺、李令皙、茅元铭、蒋麟征、张寯、韦元介、潘柽章、吴炎、吴之镕、吴之铭等十四人凌迟处死;杭州将军松奎,浙江巡抚朱昌祚以下所有官员,革职查办,撺掇松奎收贿的程维藩被诛。归安,乌程的两名学官处斩。湖州原任知府陈永命于康熙元年(1662)罢官,至山东台儿庄,自缢于旅馆。棺材被运回杭州,开棺磔尸。其弟江甯县知县陈永赖,也同时被斩。归安县学新任训导王兆祯、推官李焕、湖州新任知府谭希闵(到任只半月)等人处绞。妻子被发配东北沈阳附近的宁古塔者几百人。顾炎武在山西汾阳闻知惨事,悲愤万状,作《书潘吴二子事》及《祭吴潘二节士诗》。
《明史辑略》之所以能成书,是因为当时满清的重心还在疆场征战,全部心思在于消灭南明政权,征服全中国,对思想文化这个领域比较漠视,也正因此,这样的在清廷看来“大逆不道”的书才能得以编纂完成并得以出版发行。一旦征服了全中国,满清统治者的重心必然会转移到思想文化领域中来,加强思想控制,拿有思想的文化开刀,《明史辑略》风头正劲,不幸中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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