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兑现的法律——秦史的秦律视野》
第33节

作者: 嵩阳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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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荀况选择这个时间点入秦,也不知是别有意图,还是纯粹凑个热闹。也许他是感兴趣秦人的能打,想一睹究竟也未可知。总之是,他腋下一把油纸伞,褡裢里几件换洗的衣赏,还可能有几卷书简,就出发了。从函谷关,他进入秦国。
  恰是在三、四月份,那他将有机会一览沃野千里的关中和跳跃的关中。季节不等人,每个人都在忙,包括走在前头的耕牛,铁铧犁均匀地翻起泥土,散发着清鲜的气息。他很容易了解到,这是为春小麦或者春谷子(粟)的播种做准备。节气虽不是很热,但男主人早已汗流浃背,扎辫子的小孩很乐意听从女主人的吩咐,拎着装满水的瓦罐也还要蹦蹦跳跳地跑过去,又蹦蹦跳跳地跑回田梗——当时叫封,指田与田之间的界限,私自移动封界要处以耐刑——这样的小孩可以有一二个,年纪稍长一点的可能在不远处的家里准备晚餐。这是很普通的五口之家,丈夫、妻子和三个孩子。

  在秦国,这样的丈夫叫士伍,在户籍登记的时候通常显示为某里士伍某。秦国户籍制度讲究的原则是“生者著,死者削”,一般都记有家庭成员的婚姻、长幼等情况。以刘季为例,他的籍贯是沛县丰邑中阳里,户籍登记时便显示为中阳里士伍刘季。刘季娶吕氏为妻,育有长女鲁元公主,嫡长子刘盈,又有近似私生子的庶长子刘肥。五口之家。吕后就曾带着二孩子在田中除草。陆贾比较会生,膝下五个儿子,也都分门立户独立过活。陆贾亦做好了思想准备,年老后由五个儿子轮流供养。本地土话叫轮着吃,真这么叫。睡虎地秦简《封诊式》之“封守”条,记录了某士伍家的人丁状况:妻曰某;子大女子某,特别注明“未有夫”;子小男子某,及奴某,婢小女子某[1]。这说明,奴婢的户籍通常也是落在户主人的户口上的。但奴婢到底是主人的私产,无权享受国家分给的田地。始自商鞅的秦代,通常一夫授田百亩,每亩二百四十步。六尺为步,秦尺相当于现在的0.23米。秦取最小型家庭形态,以夫妻为核心,就是说“一夫”相当于一家,习惯上认为一夫之家有五口。

  秦田的亩产量究竟如何?郑国渠灌溉的关中四万余顷良田,高产的时候据说达到一钟,约6.4石,高得惊人。《淮南子·主术训》说:“中田之获,率岁之收,不过亩四石”,这个看来比较合理。因为秦田是大亩制,每亩二百四十步,周制是百步为亩,“岁收亩一石半”(《汉书·食货志》),秦亩比周亩大一倍半,亩产四石较为合理。这样五口之家的年收入就是四百石,这是指粮食作物(主要是粟)一年一熟的前提下,不计一年二熟或二年三熟。

  日期:2014-10-02 08:41:48
  【连载77】
  魏初的李悝,对那年农民的生存状况有过调查,结论很令他不愉快:农民一年忙到头,竟然入不敷出。他以一家五口、治百亩田(周制)为统计单位。亩岁收一石半,百亩得粟百五十石。全年的柴米油盐全在里面了,包括:上交国赋十五石;口粮每人每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剩余四十五石。按当时的市场价,一石粟三十钱,四十五石得钱千三百五十。刨去必要的祭祀费用三百;每人每年添置衣裳用钱三百,五人用钱千五百,这样一加减,竟然出现四百五十钱的亏空,还不包括红白喜事、伤风感冒。商鞅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理当有所觉知,他在魏国呆过,亦理当见过田地被抛荒或者农夫转做他行的无奈。于是在秦国,在不去变动“百亩”这个名词的前提下,商鞅大肆变动了每亩的面积,结果是惊人的,同样是五口之家耕种百亩之田,年收入是原来的三倍多。再按李悝的算法,一年下来七七八八的,非但不欠钱,且还赢余七千零五十钱。

  石米三十钱,从很久很久以前的李悝时代,到睡虎地秦简可能存在的年代(十一号墓的墓主人喜出生于秦昭王四十五年,死于秦王政三十年),在这个跨度长达一二百年的时间里,秦国的物价竟是奇迹般的变动不大,基本不存在借通货膨胀来消灭农夫辛辛苦苦赚下的可怜资产这一狗娘养的怪现象,着实令人震惊。比如睡虎地秦简《仓律》规定:“隶臣妾从事公(为官府服役),隶臣月禾二石,隶妾一石半。”隶臣、隶妾就是男女官奴,禾即粟。隶臣每月可得口粮二石,按李悝时代的石三十钱,二石计钱六十,除以每月三十天,得数是每天开资二钱。这个结果与睡虎地秦简时代的物价情况竟出奇的吻合。《司空律》规定了劳动力的价格,“日居八钱,公食者,日居六钱”[2]。公食就是由官府提供饭食——宋代以前的中国人每天都是早晚二餐——它的价格恰好是每日二钱。《司空律》还明确提到:石卅钱。这分明就是李悝时代的粮价。必须明确一点,粮价的蠕蠕不动,并非秦廷有意打压的结果,这从普通人的日常消费指数中可以得到证实。如果秦廷有意抑制粮价而放手让其它价格疯长,那么日常消费指数将是波动的,不会那么平稳。统一后粮价有浮动,我以为那也是整体的浮动。比如秦始皇二十六年,洞庭洞迁陵县的米价就达一石140钱。里耶秦简的发现地即当年迁陵县所在地[3]。

  里耶秦简一组坚挺的数据还表明,统一后,秦廷的田租是亩1.33斗,或者更少的1.22斗。十斗一石,上述数字换算成石就是0.133石,或0.122石。前面提到过,秦田的亩产量是四石,那么这样的皇粮是重是轻呢?[4]《田律》提供了一组数据亦属难能可贵的侧面参照。在秦国,饲草和禾秆都是按授田面积的多少征收的:

  每顷田地应缴的刍稾,按照所受田地的数量缴纳,不论垦种与否,每顷缴纳刍三石、稾二石。刍从干叶和乱草够一束以上均收。缴纳刍稾时,可以运来称量。[5]
  一石即120斤,秦制一斤相当于现制半市斤。一顷百亩之田收饲草180市斤,禾秆120市斤,而且还允许以干叶和乱草来凑数,这样的负担是重是轻,我还真一时搞不清楚了。不得不承认,商鞅的民本思想是满怀深情的。他知道农夫的苦,头顶毒辣辣的太阳,手上满是老蛮,汗早已流过了明天,因此他要藏富于民,让农夫有利可图,于是和战士的军功爵并驾齐驱的是“粟爵粟任”,输粟可以获得爵位,也有机会任官。商鞅是高尚的,他实实在在地提高了农夫的地位而不只是空洞的许愿,是以帝国统一之后,要以“黔首”来称呼百姓,这是对帝国子民持续的奉献以来结束数百年之生灵涂炭的无上敬意。

  日期:2014-10-03 08:52:35
  【连载78】
  缴纳皇粮之外,秦民每年还要给郡县服劳役一个月,叫做“更卒”;一生中还要担任“正卒”一年,到边地“屯戍”一年,这就是“徭役”的主要内容。至于服徭役的年限,秦民是从十五岁起便被要求履行这项义务。睡虎地秦墓十一号墓主人喜,便是在15岁时登记傅籍,开始为国家服徭役的,直到六十岁“免老”退休。当然,这是秦王政十六年(前231)以后的情况,因为这一年“初令男子书年”。就是说,从这一年起,官府才登记男子的年龄。喜既在这一年向官府申报了自己的年龄(自占年)。这意味着在此之前的漫长岁月里,官府手中并不掌握秦民的实际年龄,那么官府是依凭什么来摊派徭役的呢?二个字,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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