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臧(还君一片爱恨纠葛、血泪交织的瑰丽江湖)》
第7节

作者: 辰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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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方金忠似乎也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看那两个孩子,尤其是莫笙的时候,似乎特别欢喜。
  在他家坐定之后,莫百川问道:“方兄弟,我这哥哥到底哪儿去了,你可知道?”
  方金忠答道:“他啊,上次围捕那大盗的时候受了伤,向府衙请了几天假,跑回师门治伤去了。”
  莫百川又问道:“那…你可知道我上次留在他家的那个孩子哪儿去了?”

  方金忠回答:“那孩子啊,他带在身边,说起那孩子,府衙里的人还都奇怪,他一个老光棍儿,哪儿来的孩子!唉,等等,那孩子的长相…你是他爹?”
  莫百川点点头,方金忠看了,回答道:“你放心,你那儿子这些日子过得挺好,老陈回来恐怕还要等上几天,要不这样,你先在我家住下…”
  莫百川听他邀请,心中一动,自己盘缠告罄,要住店还真有些困难,不过心中虽这么想,但嘴上却不好意思承认:“这…这怎么好意思…”
  方金忠听他这么说,回道:“都是大老爷们,哪有那么多毛病,你也别推辞了,就这么定了!去外边被那客栈坑钱,哪有在自家兄弟的窝里爽!”

  听方金忠这么说,莫百川感觉这方金忠也是个豪爽之人,于是也不再推辞。
  晚上,方金忠特地从外面买了些酒菜,说是要给他们接风洗尘。莫百川本来感觉这方金忠是个热心肠,但这方金忠不停给他们忙里忙外,却让莫百川生了些疑心,他们不过萍水相逢,这方金忠未免也太过热心了些。
  方金忠倒也大方,几斤烧酒,几斤牛肉,还有些猪肘子、腊肠以及一些小菜,不光是那几个孩子,就连大声都吃的不亦乐乎,吃过东西之后,可能是最近赶路太累,他们都困意上涌,在方金忠的炕上到头就呼呼大睡。
  日期:2013-03-15 16:14:16

  第二章斗犬
  隆冬深夜,天气严寒,几乎滴水成冰,方金忠的土炕没有烧火,很凉,但炕上的几个人却睡得出奇得香,屋子里的光线很昏暗,只有一盏油灯忽闪忽闪的。
  方金忠找了条绳子,使劲儿拉了拉,感觉确实很结实,然后用刀子裁成了三段,先把莫百川的手脚捆结实了,然后又捆了两个孩子。捆好了人之后,方金忠就开始在几个人身上摸索,他在莫百川身上摸了一阵,终于在他腰间摸到了钱袋,但打开之后,才发现里面竟只有十几个铜钱,方金忠又开始摸两个孩子,但在莫笙身上也一无所获。他看祈雨衣着比他们两人相对破旧很多,正想要不要再费事搜他,但无意间却发现祈雨的怀里鼓鼓囊囊的,伸手一摸,竟是个卷起来的册子,他把册子打开,那册子大概三四十页的样子,书页都很大很长,比普通书纸要大两三倍,而且材质细腻油滑,好像是皮质的,每页上都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还有些带着人体的图形插画。方金忠看了几眼,看不太懂,就一把扔到地上,嘴里喃喃道:“什么破玩意儿!几个家伙穿得人模狗样的,没想到是几个穷鬼,不过他目光扫到两个孩子的时候,突然眼前一亮,嘴角露出奸邪的笑容。

  “你笑什么?”一个声音问道。
  方金忠一愣,发现莫百川已经醒了,不过手脚都被帮助,像个粽子一样躺在地上。
  莫百川这么快就醒了,出乎方金忠的意料,不过看到对方还被绑着,方金忠很快也安了心,奸笑着答道:“这小孩儿肉又叫‘和骨烂’,比其他人肉可贵得多,你这个儿子身上可有不少肉,卖到屠老二那里可够我快活好些天,至于你这姑娘么…我还没尝过这么嫩的小丫头是什么滋味,等我享受够了,再把这小公主卖到怡香楼…哈哈…哈哈哈…”
  说着说着,那方金忠竟然得意的笑了起来,莫百川脸气得通红,咬牙道:“我们和你无冤无仇,为了区区几分钱财,你竟做到这种程度,当着该死!”
  这时那方金忠反而激动起来,吼道:“无冤无仇!?那总捕头的位子应该是我的!要不是你那把兄弟半路杀出来,明年老总捕离职的时候我就是总捕!陈铁英窝囊了十几年就该接着窝囊,何必多管闲事去擒那关东大盗,我看他分明就是跟我过不去!我不能明着找他麻烦,暗地里弄死你这二球儿也可稍稍解我心头之恨!”
  莫百川一阵冷笑,笑得方金忠心头发麻,“笑什么!”方金忠大喊一声壮胆,然后抽出腰间钢刀,砍向莫百川脖颈,莫百川脑袋一矮,接着那本来应该反绑着的手带着一道银光格挡在钢刀上,顺势将刚从脑袋上错过的钢刀带了出去,方金忠本人也一个踉跄,跌出好几步。

  方金忠心下吃惊,不知他怎能将绳子解开,站稳之后,凝聚心神,提刀又砍了过去。莫百川把短剑藏于袖中,及时割断了绳子,但脚上的绳子还未来得及隔断,那方金忠又冲了过来,这时突然旁边冲出一道黄白色的影子,快似闪电,方金忠还未反应过来,大声已经咬住了他的腿。
  方金忠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莫百川身上,没曾想他身后又钻出一只狗,他小腿吃痛,反手一刀,劈向大声,大声倒也机警,看对方来势汹汹,便即跑开,让他一刀劈了个空。
  不过等方金忠回过身来,却发现莫百川已经解脱了绳子,手持一柄短剑,静静的站在他身前。
  方金忠脸上冒出细细的汗珠,道:“你是怎么挣脱的?”
  莫百川淡淡一笑,把短剑做了个往袖子里搁的姿势。
  方金忠恍然大悟,道:“原来你早有准备,看来我下了药的那道菜你根本没吃!”
  莫百川道:“再怎么说我也是个跑了几十年江湖的老手,怎么可能被这种小孩子把戏给药倒,我只是想看看你葫芦里卖得到底是什么药,倒没曾想你是这么个废物!”

  方金忠听他侮辱自己,当下大怒,喝到:“谁是废物,先问问我手里的刀!”
  方金忠的功夫在一众捕快里算得上出类拔萃了,他对自己的功夫很自信,虽然他右腿受了伤,但他觉得十几招拿下莫百川不成问题,但一个照面之后,他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莫百川是个养狗的,不过他养的不是普通的狗,而是全天下最凶猛、最强悍、最难驯服的狗,所以狗坊的人通常都会武功,否则哪天一不小心就被恶犬撕碎。莫百川的武功是小时候一个刺客教的,他的武功以奇险见长,而那把短剑,长不足两尺,名为“蜂刺”,是多年前花重金购得的利器。
  这时的方金忠就像一条疯狗,两眼通红,钢刀乱舞,但莫百川见过的疯狗比他厉害多了,几招过后,“蜂刺”就挑断了他脖子上的动脉,方金忠的血像喷泉一样喷的到处都是,他的身体也像条快死的狗,在地上不停地抽搐。
  莫百川走过去,把“蜂刺”在方金忠的衣服上蹭了蹭,擦干了血迹,淡淡道:“没胆量找人寻仇,武功还这么差劲,还说不是废物…”
  莫百川找了个铁锹,把方金忠的尸体埋在了后院,然后把他的屋子清理了一遍,看上去就像没人来过一样。刚想带着两个孩子离开的时候,他看到了地上的那个册子,那是刚才方金忠从祈雨怀里掏出来的,莫百川记起祈雨平时常常拿出来翻看,那时他也没在意,现在翻看了一下,那册子有点像武功秘籍,但又好像不是,更像是人体的解剖图,那书页是是皮质的,很细腻,不是牛皮,更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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