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回家我那修行的爱人》
第27节

作者: 姚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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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你放心,程明,这辈子我绝对不会再和任何一个男人好,我的心中永远只有你这唯一的男人,哪怕你曾经这样的伤害我,我永生永世不会忘记你的,但我再不会相信你,也不会再把自己的命运拿给你主宰!”看来丽的决心已下。
  “现在我送你回家,明天早上咱们民政局门口见好么?”我感觉眼里有些东西正欲冲出眼眶。
  “这正是我的想法,谢谢你,程明!”丽的眼泪早已流出,两手紧紧握住我的手,头依靠在我的肩上。
  两人开门进丽的家时,丽的爸爸妈妈都大吃一惊。

  “程明,这是怎么一回事啊?”丽的母亲问他。
  我一句话没说,上房间静静的整理自己的衣物。丽的母亲紧跟他进了房间,并关上屋门:“你告诉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刚我还和丽的爸爸吵了一架呢,是不是他去医院干涉了,哎!你也真是的怎么会告诉他医院地址呢?”
  “他是丽的父亲,他有了解真相的权利!”我一边把自己的衣物装进背包里,一边回答。
  “程明你这是干什么,你要去哪里?”丽母亲慌张的问。
  “我有家,我要回自己的家,这个上门女婿我是真作不下去了。”

  “你不能走,程明,你走了丽怎么办,你们生的孩子怎么办啊,丽!快点,程明要走了哟,赶快来拦住他!”丽的母亲紧紧拽了我的背包,大声叫丽来帮忙。
  丽站在房间门口,没有说话。
  “你这傻子,还不赶紧来劝下程明…”
  “妈妈,不用劝了,我们已经商量好明天到民政局办手续。”丽冷冷的说。
  丽的母亲楞在原地,松了拽住我的手问:“这是真的?”

  我点点头,衣物已经装进包里,拿出丽家开门的钥匙,放在书桌上:“妈妈,我走了。”
  日期:2012-6-5 10:17:00
  那天晚上,丽的母亲留着眼泪一直送我到上车,丽没有挽留也没有送我,眼看我上了车,她母亲眼泪巴巴的说:“不管将来你和丽的结果会怎样,我永远只认你这个好女婿。”
  我回到自己家,孩子在她奶奶那里,家里空无一人,拼命的打扫干净家中的每一个角落,地板用拖把拖了又用抹布来回抹,衣服管它干不干净统统洗,我历来是个勤快的人,那一晚我的家所有房间灯一直亮到第二天,我干家务活也干到第二天,我只是不想思考,不能让自己的脑子有一点点思考的间隙,只要有那么一丁点…丽的身影就会浮现在脑海里挥之不去,天亮还得和丽一起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呢,注定自己这一辈子是没老婆的命咯。

  为什么非得与丽结婚呢,因为丽有病没治好,为什么治不好呢?本来很有希望,可她父亲的干涉让丽和我都更加的痛苦,我不想也不愿再承受更大更多的压力,整晚脑袋里就冒出这些问号,看来只有离婚是结束彼此之间更多痛苦发生的唯一句号!
  我拿好离婚必备的手续,站在民政局门口等待丽的出现已经整整一上午了,看见许多成双成对的新人兴奋的手执红本本在门口恩恩爱爱的离去,同时亦看见许多领了离婚证的冤家仍滞留在民政局门口相互谩骂争吵,这正如钱钟书先生小说里‘围城’的大门,走进去时心甘情愿欢欢喜喜,出来时充满怨恨甚至愤怒的大打出手。自己在这个门里已几进几出,真有点类似监狱里的‘几进宫’的劳改犯,是死不悔改呀。

  丽中途来了几个电话,说耽搁一下,要我耐心等,千万不要走开,丽那方的电话里有吵架声哭泣声,显然并不宁静…
  中午我在路边随便吃碗粉,下午继续在门口等丽,人性格的坚硬和软弱是成U型结构的,此刻我的脑袋坚硬和软弱正在抗争,软弱占了上风时便想到当初自己和丽领了结婚证高兴的在山上漫步的情景,反之坚硬在上时想到丽在精神病院的痛苦挣扎,还有她父亲对我的呵斥不理解,我永远也不想再见到丽那般的痛楚难忍,所以,离婚是最正确的抉择。

  在民政局快要临近下班时间的时候,终于见到丽的身影,丽手上拿着户口本,胸口还在不停的喘气,我见到丽的户口本撕裂成两半,肯定争夺的时候很激烈,我在小卖部买了透明胶布,小心的连接好丽的户口本,两人手牵手走进民政局大厅,站在离婚的那边排队。
  一位工作人员看了一眼我们彼此紧握的手说:“你们排错队了,办理结婚证在那边。”
  “没有排错,我们就是来办离婚证的。”两人异口同声的说。
  轮到我们了却没有办成,工作人员告诉我们,由于我们所共同生育的孩子没有满一周岁,按照法律规定不允许离婚。
  二人手牵手出了民政局大门,丽对我说:“我们可以上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我一分钟都不愿意让自己的自由危险的决定在一个结婚证上,一张小纸片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将一个健康的人送进精神病院,一座人间地狱,这太可怕了!程明,好么?。”丽挽紧我的手,一双泪眼期待的凝视着我。

  “行啊,明天咱们就去法院。”
  “谢谢你,程明,嗯…啊。”丽破涕为笑,掂起脚甜蜜的亲了我一口。
  两人相互紧搂着在山林上转圈,天已经黑下来了。
  “程明,今晚我到你那儿去睡一晚上可以么,我从妈妈手上抢这个户口本可费了不少劲,我回去怕她后悔…”
  我们彼此相拥着沿了城市那条清清的小河,回到我的家,那一夜,两个人眼里都含满了即将离别的泪水在床上疯狂的缠绵了又缠绵,直到彼此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日期:2012-6-5 10:29:00
  第二天一早,丽起床洗漱好,见我仍倒在床上,她不停的催促我起床:“快起来,办正事要紧。”
  所有城市法院的台阶都很高,这象征着法律高于一切。两人迈上那石阶时,都走得步履沉重,不知是昨晚漫漫一夜耗尽了体力还是因为内心都无法接受即将结束二人短暂的婚姻生活而走得特别的辛苦,进了法院大门,二人给工作人员讲明办理离婚诉讼的请求时,得到的是和民政局差不多的答复,因为孩子未满一周岁,法院不予受理。
  “我们双方都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你们法院凭什么不受理?”丽恼了,对工作人员嚷嚷起来。
  “这位女同志,都向你说了无数遍了,你们夫妻两个共同生育的小孩未满一周岁,根据婚姻诉讼法法院不予受理,你们两个还是回家好好抚养孩子吧,真要离婚等孩子满一周岁到民政局去解决,我们这里有很多案子要办,没空与你胡搅蛮缠,快回去吧。”工作人员对丽还是重复那句老话。

  “你为我们办理离婚诉讼我们马上就走。”
  “那个男同志,你再不管好你老婆我就叫保安了,这里是国家工作机关,我们还要不要工作了,搞什么名堂嘛!”工作人员面色严肃起来。
  “那我告他侵犯我的人权,你们受理不嘛?”丽也急了,眼圈红红的,那是掉泪的前兆。
  “他怎么侵犯你的人权了?小妹,你先不要哭,把事情说清楚。”丽的眼泪扑簌落下,那是唤起男性怜香惜玉的法宝。
  “他骗我到精神病院然后关起来,那些医生护士把我捆在病床上,不给我自由,还强迫我……”
  “慢慢说,小妹,不要急。”工作人员推开我递给丽拭眼泪的餐巾纸,狠狠的瞪了我一眼,从抽屉里拿了纸放到丽面前。
  丽这两天所受的委屈得到国家工作人员的关注,她更是表演得楚楚可怜:“我是一个有信仰的人,国家法律都尊重个人信仰自由…”

  “可你也不能强迫孩子吃素啊,国家法律也不允许强迫他人强制信仰,何况孩子才…”我忍不住插话。
  “先听她说完,请你给我坐到边上去。”工作人员示意我。
  “他们在医院里强迫我吃肉,说不吃的话就要天天捆我在床上用灌食器强行喂食,还威胁我要打那种让人失去理智的针药,我都吃了十年的素了,呜呜…”丽伤心欲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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