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长为职场“白骨精”外加“狐狸精”》
第33节

作者: 妩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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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林雨沫脸上不仅毫无喜色,表情反而凝重起来,田甜竖起了大拇指,“姐!你真不是盖的,喜怒不形于色,有大将风度,怪不得你早知道这部门经理你有戏!”

  林雨沫脸红了红,心想刚才自己轻狂的样子,田甜是没看见,看见了还会夸自己吗?
  “我哪里知道我有戏?只不过,我知道决定权在王总手里,薛总说了不算罢了!喂,这道理你们不也都知道吗?”林雨沫拍拍田甜的肩膀。
  田甜一跺脚,“谁说不是呢?道理大家都知道,但是到了事上,有几个能看得那么清楚?刚才出来的时候碰到路远,脸黑得跟锅底一个样儿,直眉楞眼地就走过去了,招呼都没打一个!应该是在心里默默流泪吧?”
  看来路远人缘真是不错,田甜可是林雨沫的忠实拥趸,但说起路远落败后一脸沮丧的神情,口气还是忍不住多了几分惋惜。
  林雨沫轻轻叹了口气,这时候她再说几句对路远表示同情的话,那就纯属扯淡了。如果路远不是黯然失意的那个,那么此刻黯然失意的,就该是她林雨沫。
  职场的游戏规则,你得愿赌服输,哪有那么多两全其美的事情?!
  “哎,要不要姐几个为你庆祝一下?咱们今晚去钱柜唱歌吧?”田甜一转眼,又将路远的失意抛在脑后了。毕竟,一个路远的分量,比林雨沫差远了。
  “算了,还是等下周公布了再去吧!”林雨沫制止了田甜的大嗓门。“这关键时候,还是低调一点的好。你想呀,咱们几个这样大张旗鼓地庆祝,被有心人打个小报告,还不知道领导们怎么想我呢!”
  今晚不管什么理由,她也是不能和这姐几个聚会的,她的心早飞到成思民那里了。
  “嗯,嗯!”田甜立刻醒悟了,“还是姐看得远,这事知道的人不多,传出去对你不好,得,那我先走了!”
  “甜,谢谢你!下周我请客,咱们几个好好玩玩去!”林雨沫压低了嗓音。
  田甜右手比了个胜利的“V”字,正如她悄悄地来,她又悄悄地走了。
  成思民这几天有点故意躲着舅舅于建斌,晚上都回自己金融街的房子里去住,白天也基本都在工地或开会,去公司的时间很少。
  原因很简单,那天去集团开会,本来早上他是答应了舅舅的,晚上一起去陈局长家里送年节礼的,可他没有任何解释地缺席了。

  被放了鸽子,于建斌很生气,过后打电话要他回家谈谈。成思民当然知道舅舅为什么生气,现阶段与他去谈林雨沫不太合适,可舅舅要谈的事儿,他又不想谈。
  那天中午和林雨沫吃饭,忍不住逗了一下她,这种情趣游戏的度,成思民一向把握的很好。但那次他失算了,想看到的小猫炸毛没看见,小丫头突然倔强起来,出人意料地激了他一下,让他多年练就的养气功夫就此毁于一旦。
  就是此刻,他一个人开着车,只要回想起林雨沫那炙热、倔强而又煎熬的眼神,身为一个成熟男人的他,小腹处就会窜起阵阵熟悉的热流。
  第一次与小姑娘手拉手逛街,偷偷摸摸地在大树后面亲嘴儿,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了?也许十六七岁,也许十四五岁?或许,再小一点,但成思民早已记不清了。
  但初恋的失败,成思民无论怎样也忘不了。让他品尝失败的那个女孩子,长什么模样其实他早已忘记了,但他前半生唯一一次的情场失意他却刻骨铭心。

  意气风发的阳光少年,在高中时代,赢得了校花的青睐,他不是不骄傲的。为了那个看上去美丽清纯的女神,他不仅奉献了一腔热情,还稀里糊涂地奉献了宝贵的童贞。
  可是,就是这个他曾经全心全意喜欢的女孩儿,两人一起在床上缠绵过无数夜晚的女孩儿,一脚刚迈进大学的校门,就扑进一个官二代的怀抱。
  成思民那会儿呢,未来的发展和前途还犹如雾里看花,这样的青瓜蛋子,就成了情场上的鸡肋。
  长得再帅,再喜欢,床上表现的再好,都比不上后半生板上钉钉的富贵荣华来得重要。美丽的女孩,在她依然还美丽着的时候,挥泪作出了艰难的抉择。

  也许,迄今为止,那唯一一次情场的失败,与那唯一一次事业的失败一样,已经深深镌刻进他的生命年轮里,无论他怎样咔擦,也咔擦不掉成长留下的痕迹。  
  成思民刚停好车,就看见林雨沫正从二公司的大门里走出来。
  自从他第一次见她,他就发现,林雨沫和大多数大咧咧的北京女孩明显不一样,无论是气质还是穿着打扮上。
  她的穿衣风格是优雅与休闲并重,上班穿着时不会觉得太隆重,有个场合需要参加时也不会显得失礼,也许这就是上海女孩子的精明,将爱美与钱包完美地相结合了。
  多数女孩子冬天喜欢选择红色、黑色、深蓝、白色这几种安全色,图的是个百搭,可林雨沫不喜欢。她喜欢穿的是枚红、暗橙、浅金、浅驼色这些偏亮的色彩,可这份大胆源于她对自己皮肤的自信。
  林雨沫的皮肤是她最值得骄傲的本钱,雪白透亮如上好的羊脂白玉,深棕色的头发,深棕色的眉眼,无论任何时候,人群中只看一眼,只有她你是绝不会错过的。似乎阳光、天光都格外地偏爱着她,务必使她比别人亮堂几分,别人都成了暗淡的陪衬。
  北京的冬天天寒地冻,通勤的女孩儿们首选是各种长短款的羽绒服,暖是暖和了,但身材圆圆乎乎的像个大熊猫,毫无看点。
  林雨沫似乎从来不穿羽绒服,至少成思民没见她穿过。譬如今天,她穿着收腰收得很紧的浅驼色羊绒大衣,大衣很长,行走间飘荡起来,下面露出深棕色长筒的小羊皮平底靴子。
  依据她的着装习惯,成思民推断,林雨沫今天长大衣里面穿的应该是裙子。
  北京的女孩子冬天也穿裙子,但令人很无语的就是,或长、或短的裙子里面,毛裤、打底裤一层层地露出来,很难激起男人关于裙底性感的想象。
  林雨沫是与众不同的,天气太冷时她不会穿裙子。但只要她穿上了裙子,她就只会穿上一层薄薄的黑色或褐色的丝袜,一双美腿开步间若隐若现,说不出的一种韵味。
  林雨沫一抬头,就看见了正站在车旁抽烟的成思民,她眼前一亮,立刻对他挥手示意,一边加快了脚步。
  冬日的天光离去地较早,暮色已渐渐沉淀下来,成思民看着正朝他奔过来,眼眸亮如星子,笑靥如花的林雨沫,赞赏地轻叹了一口气,这是一声满足的叹息。
  这一刻他再不怀疑,这个小丫头,就是上帝专为收服他创造出来的克星。
  “到底什么事让你这么高兴呀?”成思民一边开车,一边转头看林雨沫。
  她今儿果然穿的是及膝的鱼尾裙,圆圆的膝头乖巧地交叠着,象牙白的羊绒开衫,领口开得较低,令人想入非非,几乎让他挪不开眼。
  “是个好……”话到嘴边,林雨沫尖尖的下巴一抬,又咽了回去,“成思民,你不是聪明吗?你猜!”
  “呵!”成思民眯了眯眼,好不容易将视线拉了回来,“能让女人那么高兴的,无外乎两个原因,一是有人追,一是升了职,你这人心思重,应该不是前者,我猜,是你阶段性斗争成功了?恭喜,恭喜,职场上从此又多了一名专业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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