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一讲我遇到的高智商罪犯》
第5节

作者: 不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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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在意这些细节。说说你的看法吧。“
  “我们还没有看完呢,在没有看完资料之前我们不发表意见,免得误导你。“罗雨挡住苏小妹
  回头小声对苏小妹说:“他肯定是想偷懒,不想自己看案卷,想让你讲给他听呢。“
  “唉呀,这都被你看出来了,看来我只好自己看了“。眼见企图被拆穿,江小明耸了耸肩,回到位置上,拿起案卷记录,寻找自己想要的内容。
  这个案子表面看起来并不复杂,就是死者在早上晨练时被杀在公园内,由于没有监控设备防直接拍到案发现场,无法从监控中看到整个案发经过,而案发地点所在公园是一个公共区域,四周没有围墙,从四面八方都可以进出,也没办法确认哪些人到过案发现场。
  死者经常到这里晨练,也能解释死者为什么会在这个时间出现在这个地方。
  案发后市刑警队很快就确认了死者的身份,立即就对相关关系人展开调查,发现死者与丈夫感情不合,双方已经分居半年多,死者还与一名男子来往密切,
  刑警大队最初调查方向是情杀,从目标主要是死者丈夫与最近与死者来往密切的那名男子,但通过对两名怀疑对象在作案时间的活动轨迹,排除了两位的嫌疑,死者丈夫在案发前几天已经到邻市做一个装潢工程,案发时间没有回到新吴市,从动机与作案时间方面也排除死者往密切的那名男子,他与死者交往的目的就是骗钱,根据调查,死者前前后后只给了他五千元,之后就没有再给了,这点钱并不能满足他的胃口,他正准备放长线钓大鱼,而且他也没有作案时间。

  后来通过分析,认为如果是情杀,不太可能选择在公园内作案,完全有机会在更隐密的地方作案,从以前所侦破的情杀案件,案发现场一般也是在室内,与现场不符,暂时否定了情杀的可能,从现场以及死者伤痕分析,凶手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至她于死地,杀人动作干净利落,没有任何犹豫,从而将侦查方向改为仇杀。
  沿仇杀的侦查思路对死者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侦查发现死者社会关系非常复杂,死者开的美容院,与同行存在不正当竞争,也与社会闲散人员发生过一些小冲突,但经过调查,发现虽然与死者有矛盾,但没有达到你死我活的地步。
  这时外围调查发现,死者生前还在从事高利贷,并且有几名债务人欠款已达几十万元,刑警大队将侦查目标放在这些债务人身上,根据死者与借债人签订的借款协议的名字,刑警大队找到债务人,几名债务人都不承认欠还死者钱,表示债务已经还清,并且出具了还款时死者开具的收据,警方却发现债务人并没有根据借款协议的息率来偿还借款,而是按法律规定的最高民间借贷利率来偿还,显然这几名债务人也懂得一些法律知识,知道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他们并不担心死者找他们要账,排除他们的杀人动机。

  警方对死者关系人的调查限入死胡同,将方向转到现场,但由于现场过于“干净“,没有指纹,没有足迹,也没有提取到可疑的DNA,在监控视频中也没有发现行为异常的人,经过走访,当天晨练与旁边小湖垂钓的人都没有看见可疑人员,案件限入僵局。
  尸体检验报告死者除颈部的致使伤,全身上下没有别的伤痕,连细小的擦伤都没有,说明死者遭遇袭击时没有来得及抵抗,而反映凶手作案时间相当短。
  江小明翻出当时在案发现场的人员询问记录,
  刘长江,63岁,新吴市人,案发时在公园溜弯……
  王明诚,31岁,新吴市人,案发时在公园晨练……
  王建林,41岁,秀州市人,案发时在公园湖边钓鱼……
  陈志国,64岁,新吴市人,案发时在公园溜弯……

  张文林,37岁,虞城市人,案发时在公园湖边钓鱼……
  罗博明,33岁,魔都市人,案发时在公园湖边钓鱼……
  魏鸿哲,66岁,新吴市人,案发时在公园溜弯……
  陈欣彤,31岁,吴兴市人,案发时在公园晨练……

  傍晚时分,晚霞透过玻璃窗,将办公室镀成金红色,
  江小明大致翻看一遍案卷记录,站直身子,伸了伸腰,环视了一圈,“哥几个都在啊,吃饭去不?“
  罗雨头都不抬,懒得理他,苏小妹瞄了他一眼也没有理他,
  王华小声道:“我们已经吃过了。“
  江小明脸色一愣,心想:好嘛,才不到一天,自己又成孤家寡人了,嘴上却叫道:“好啊,你们吃饭都不叫我,不够意思。“

  罗雨头也不抬,“我们是难得看到你那么认真的工作,不忍心打扰。“
  江小明耸了耸肩,好吧,看来只有我自己去了。
  走出办公室,扭腰踢腿活动身子,琢磨这个案子应该从那条线去查,边想边向小酒馆走去。
  江小明径直走了进来,找了个靠角落的桌子坐下,这个时间吃晚饭还早,酒馆内并没有其他客人,

  服务员走过来,拿起菜单递给江小明,“警官,吃点什么?“
  江小明没有接菜单,随口道,“一碗杂酱面。“
  服务员收好菜单走了回去,江小明手捏着茶杯,眼神渐渐失去焦聚,陷入思索中:
  这个案子市刑警队已经将各种可能性都走了一遍,最后还是没能破案,现在案子交到我们组的手里,那么接下来那个方向才是侦查的重点呢?
  从案件记录来看,似乎几个方向都没有办法再继续侦查下去,不论是情杀,仇杀,还是因财杀人,肯定死者与凶手存在因果,不可能无缘无故的杀人,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应该没有人干,那么他们的因果究竟是什么呢?
  从以前案件的经验推论,死者丈夫的嫌疑应该最大,感情不合,又有其他男子与妻子来往密切,这些都可能引发杀人动机,但是却在作案时间上完全排除了他,那么剩下的可能性:激情杀人?抢劫杀人?还是仇杀?
  江小明在心中分析这几个方向的可能性,
  如果是激情杀人,说明死者与凶手之间肯定存在某种冲突,才导致凶手一时心情激愤,进而动手杀人,
  想到这里,江小明立即推翻自己的推论,如果是激情杀人,为什么死者身上没有一点抵抗伤?既然是发生冲突到杀人的地步,之前肯定会有一些肢体冲突的,退一步来讲,就算没有肢体冲突,争吵总会发生吧,不然怎么发生冲突?

  但当时在现场的人却都没听到争吵,而且根据尸检报告,死者除了喉部的致命伤,全身表面并没有其他伤痕,连细小的擦伤都没有,还有就是死者的衣着也很整齐,不像是与人发生扭打过的样子。
  激情杀人好像不能成立,那么抢劫杀人呢?
  现场死者的财物并没有损失,表面上看好像抢劫杀人好像并不成立,但是有没有可能是凶手最开始是想抢劫,没想到在抢劫过程中死者不配合,进而愤慨杀人,最终却因为害怕而不敢取走死者身上的财物?
  江小明又推翻自己的推论,如果是抢劫杀人的话,死者身上没有伤痕就完说明她并没有不配合,死者配合、现场财物没的损失,死者却被杀害,抢劫杀人的说法怎么都说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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