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
第14节

作者: 党盛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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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维民不由自主地又接着往下翻看了起来。

  3月6日,星期四,阴休息。
  又把《黑手党内幕》仔细读了一遍,感触加深,对人世间的险恶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像“奥梅塔”准则的必须性,还有保持“缄默”的铁的纪律。“缄默”这条准则,经过多年演变已变得空前残酷无情,并加上了“任何时候都不准留下证据和证人”的规定,让这个世界一片恐怖。于是,黑手党更加强大也更加可怕了。形成了一个看不见,摸不着,却又无孔不入,无所不在的阴森凶残的幽灵。

  黑手党平时必须恪守的几条戒律:
  ——任何一个弟兄受辱,其他人都必须义无反顾地帮助他实现血的复仇。
  ——任何一个兄弟落入警方手中,其他人都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去搭救,包括提供伪证,制造伪证,收买贿赂丨警丨察和法官。
  ——以合法或非法手段得到的获取的一切钱财,都必须根据“家长”的决定在弟兄间公平分配。
  ——忠于誓言,保守家族中的一切秘密,时刻牢记:任何人违反家规都将立即受到严惩———24小时内被处死包括株连九族。
  ——对任何一个落难的弟兄,包括身在牢笼或者被警方拘押的弟兄,无论是对其家属和朋友,都应加倍爱护,并尽可能地给他和他们的生活提供保证,从而使其严守秘密,绝不会出卖组织和家族的利益。
  对自己的组织,黑手党美其名曰“荣誉社会”,入会程序极严:几个经过挑选的弟兄将其申请人带进一间昏暗的屋子里,申请人用匕首在自己的右臂上割一道口子,蘸着流出的血在纸上画一个骷髅和两根交叉的胫骨,然后用烛火将纸烧毁,同时宣誓,誓词的大意是:
  “我以我的名誉发誓,我将像团体忠于我那样去忠于团体。我的几滴血已随着这图案燃烧成灰烬,我整个人也就交给了团体。灰烬不会再还原为纸,我也永远不会再脱离团体……”
  “荣誉社会”,“红色报春花”,多么富有激情的代名词,多么具有神秘色彩和梦幻般感受的代名词!这本书得让他们都看看,都认真看看。别以为我住在监狱里,我就成了傻子,就可以让他们在外面为所欲为,不再把我放在眼里。
  3月14日,星期五,阴学习。
  又看了一本非常过瘾的书,从中汲取了精神食粮。全部的精力身心集中于书的联想之中。如果是自己参加并亲身投之于其中,该是何等的美事!!!
  自己的经历告诉自己,只要世界上存在美事,并能主动地、持之以恒地去追求,“她”终究会成为现实。精神是永存的,而精神上的刺激和享受是不可分离的整体。没有刺激也就没有享受,没有残酷也就没有美事。
  回到过去,从过去开始,而不是重新再来。重新再来,将是遥遥无期的痛苦和磨难,那不适合于我。只有从过去开始,那才有希望实现自己永为人上人的目的。不断反思过去的最大好处就是使自己明白应该用虚伪代替真诚,用残酷代替善良,用血腥洗刷耻辱。当今的社会只有残忍和血腥才能追回自己的过失。
  看看我的双手,看看吧!上帝在哪里,仁慈和善良又在哪里?从这双手上我看到了美好的未来和信心!
  3月17日,星期一,雨加雪休息。
  早上9点多就开始下雨,后来雨里又有了雪花。越下越大,满世界一片白茫茫。我心里念叨着:“再下大点吧,再下大点吧,最好能下一房深,把这个世界都淹了。”没想到天不顺人意,下到下午两点多就停了。最好今晚再下,下得能更大点。
  今天轮到我们中队到监狱供应站买货,因为有监狱的领导在场,所以肉罐头不让买。我乱七八糟地买了一堆东西,一算账,才发现我的帐上没有几个钱了。算了算,这几个月实在花得太多了。但我并没有用到歪道上去,都还是为了自己的大事,当然这并不是只为了我一个人。不行,得让他们马上送钱来!我需要钱,尤其现在我需要很多很多钱!因为没有事干,还买了半斤茶叶,几斤瓜子,几斤花生。

  热闹极了,赌博大开张,大家都购足了烟,抽得满屋子昏天黑地。整条的“大中华”满屋子飞。中队今天值班的干部大家都知道是谁,他们怕冷,都躺在暖烘烘的办公室里。这些天,赌博之风愈演愈烈,赌注也越来越大,五中队看来是没希望了。这都怪我,得想想办法压一压,别把事情弄大了,弄巧成拙,反而让大家都过不了关。
  罗维民直看得心惊肉跳,脑子里显现着一个个让人根本想像不出来的场景,就好像是在一个个的噩梦之中。
  他无法相信这会是真的,但也同样无法认定这都是假的。
  莫非王国炎有意虚构了这么多故事,故意留在箱子里让你看,让你上当,让你们之间相互猜疑,相互指责,然后他在暗中哈哈大笑。
  绝不会。他还没有这么高的智商,能猜测到几个月以后的事情。
  可以肯定,王国炎的日记里透露出来的情况是这样的严重,严重得足以让这个大名鼎鼎的模范监狱的领导立即被处分、降级,甚至被撤职、判刑!
  虽然就仅仅这么几页,但已经足够足够了。
  门口一阵清点犯人的口令声,把罗维民从沉思中猛地拉了回来。

  怎么办?该不该把这本日记带走?罗维民脑子里在激烈地斗争着。
  原则上讲,这本日记你似乎无权把它悄悄拿走的,即使是犯人,他也有他应有的隐私权,这是他的权利,你无权侵犯。
  但如果它已经成为一个新的大案要案的重要线索,甚至会成为一个重要的证据,那又当如何呢?是不是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拿走它?
  可以。
  是不是还得征求中队有关领导的意见?

  从程序上讲,应该征求中队领导的同意。这不仅是应该服从的规定,也是监狱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的纪律。
  但是,如果五中队的监管人员里面,尤其是五中队的主要监管干部里面有了怀疑对象时,再征求他们的意见,岂不是等于故意在犯罪嫌疑人面前暴露目标?或者是有意给犯罪嫌疑人走漏消息?
  想到这里,罗维民迅速把日记本装进随身携带的提兜里,把被子和包儿重新整好,然后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走了出去。
  五中队监舍的门口正在一个一个地对出工回来的犯人进行清点和登记,罗维民便走进了中队门口的谈话室。

  谈话室里坐着两个值班的分队长,其中一个便是朱志成。
  “哟,这两天是怎么啦,整天在我们五中队串?”朱志成显出很亲热的样子,“是不是真的发现什么啦?”
  “没事,随便转转。”罗维民也轻松地寒暄道“这么早就下班了?”
  “车间没活干了,在那儿也闲着。都5点50了,也不能算早吧。”朱志成一边给那个分队长递烟,一边给他回答道。
  “程队长呢?”罗维民在办公桌旁坐下来问道。
  “好像有什么急事,说是给辜政委汇报什么去了。”朱志成把烟点着了说。
  “……哦?”罗维民微微一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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