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西北的日子》
第18节

作者: 涅槃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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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兴此时已经和老贼并肩站到了一起,严阵以待。
  “兄弟,今就今了,干一个够本,干两个赚一个。”老贼把心一横,知道回去也落不了什么好,不如拼了。
  “嗯,贼哥,咱今天撒个欢!”德兴手握红柳木棍早已蓄势待发。
  这场战斗没有持续太久,也就几分钟就结束了。
  老贼用刀连伤两人后,被棍子砸中头部倒下,又被后边冲上来的人乱棍齐下,当场就死了。
  他也够本了,被他捅伤的两个人,一个失血过多,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就没了。另一个落下了终身残疾。
  德兴到死都记得老贼死时的惨状,脑浆子都打出来了,撒了一地,白花花的,甚是瘆人。倒是那把刀还紧紧地握在手里,眼睛瞪得大大的。
  德兴疯了,一棍红柳棍上下翻飞,一口气干倒了六七个。

  好汉难敌四手,恶虎架不住群狼。人单势孤的德兴最终被活捉,因造成的伤害是一死六伤,后来德兴被中队送到了巴楚县,经过审判被枪决了。
  至于打死老贼的凶手,最终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倒是那个女孩,后来还专程来过,在德兴的坟前哭得死去活来,后来听其他狱友说,那个女孩终身未嫁。
  后来有文化的犯人听说了这件事,写下了一首七言绝句:
  棍扫匈奴不自欺,绝尘老少世第一。
  为人莫做大德子,娶妻当如陈佳妮。
  日期:2021-02-20 20:20:14
  8 天津来新疆服刑的犯人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83年的严打被判刑期较长的,还有一种就是从西监等监狱去的刑期较长的犯人。一般以无期、死缓的居多。

  每天的生活就是开荒、种棉花、种瓜等等,在某种意义上,是六七十年代知青支援边疆的一个延续。
  监狱最怕什么?一个是有犯人逃跑,一个是有犯人组织暴动。前面一章,讲了犯人逃跑,在物资极其匮乏的年代,逃跑是一件难上加难的事,成功率极低。组织暴动,成功率会更低,因为暴动不是一两个犯人就能完成的。在监狱里,每个犯人都是人精,你想着暴动,就有人想着检举立功,就像检举刘帆的好瘸子一样,管你和我什么关系,管你平常对我好不好,管你被检举后加不加刑,先检举立功了再说。

  在减轻罪责面前,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背叛的。人性在监狱里面体现出最现实的一面----无情。
  制造这起暴动的不是也不可能是大哥级别的犯人,在监狱能做到大哥级别除了具备能打、够艮等基本技能之外,还得有头脑。不管是水泊梁山的李逵,还是喝断当阳桥的张飞,一辈子都成不了大哥,因为靠蛮力是低级动物的生存方式,而人作为高级动物,与它们最大的区别就是人会思考,天津人管这叫--“脑系”。
  这起暴动预谋已久,主要是天津籍的几个老犯密谋的。长春是首犯,无期徒刑。何浪,无期徒刑。懒阳,死缓。还有一个忘了名字了,也是无期徒刑。
  这几个都是从西监转过去的刑期较长,一直抗拒改造的老犯。长春是发起者。他能言善辩,很快就说通了何浪。
  何浪和长春在家的时候就认识,又一起在少管待过一段时间,算是比较熟悉了。当长春找到何浪,表示想拉他入伙,一起搞暴动的时候,何浪欣然应允。
  他俩简直就是一拍即合,兴奋的长春一看有了帮手,高兴的了不得,马上就和何浪分头联系了懒阳和另一个天津籍犯人。  
  这计划在今天看来也不可谓不凶狠,不可谓不凶残。这可能和长春、何浪、还有懒阳等一干兄弟没做过大哥有关系,判刑以后一直都是以小弟的形式出现,最多也就是充当大哥的打手,打打便宜人而已。
  但越是这样的人一旦拥有了权利,他们会比那些大哥更凶残,因为他们受了太多他们认为不该受的气。
  “好歹我们也都是无期、死缓啊,都是因为抢劫进来的啊,凭什么日常受那些猫猫狗狗的气?!”这是长春和何浪第一次聊天时,成功怂恿何浪时的一句话。
  “CTMD,这群鸟屁,现在真把自己成鹰头了呢!”何浪不服不忿,很明显心中充满了压抑。
  尽管都是因为抢劫罪,但长春和何浪并不是同案。

  长春的抢劫是名副其实的抢劫,那段时间他因为没有正式工作手头很紧,又经常和一起社会上的朋友吃吃喝喝,没有收入的他哪能吃的消。
  于是,他拿了一把菜刀在一个冬天的夜晚就上街了。那时的天津刚刚改革开放不久,人们还都以朝八晚五,每周单休的企业上班作为养家糊口的主要手段。
  小商小贩是被很多以工业化城市著称的天津卫的老少爷们看不起的,而这些人成了长春的第一目标。毕竟工人的工资有限,每月一发,除去养家糊口剩不下几个钱,随便在街上抢一个工人老大哥,能不能干的过另说,问题是他能不能掏出成“块”的钱来都难说。上年岁的人总说,那时一个职工的工资能养活一家子。能养活一家子不是因为他挣得多,而是因为节省和生活标准低。那时上个小学,交几块钱就算学费、书本费交齐了。再有就是大家都公费医疗,没有太多不必要的挑费。

  日期:2021-02-20 20:20:38
  长春把目标对准了小商小贩,就是因为小商小贩生意再小,每天有固定流水,也就是有现金可以抢。
  至于抢那个行业长春没想好,他平时五谷部分,不知道哪个生意更挣钱,抢饭馆吧,国营的不能去,服务员后厨一大帮人,真打起来,自己未必打得过。
  就找个体饭馆下手吧。主意打定,长春向离家不远的一条小饭馆较多的街道走去。
  当时也就晚上七点多钟,但地处北方的天津黑得早,七点多时天已经很黑了,路灯已经亮了。
  “春哥!”路过一个公交车站,长春听到有人喊自己,侧头一看,是浑子在叫自己。此时的浑子正在抽着烟等车。
  “我C,我当谁呢?原来是浑子兄弟啊,”长春忙走过去打了个招呼。
  “春哥,好久不见啊,在哪发财呢?”浑子是一个小偷,也就是常说的“抠皮子的”,看到长春过来,赶忙掏出烟递给他一只。
  “发嘛财,凑乎混呗,”长春接过烟点上,深吸一口。
  “春哥,看您印堂发暗,最近好像不太顺啊。”借着路灯,浑子打量着长春。

  小偷这个行业是一个挺特殊的行业,识人辨相是基本功。否则象浑子这样常年吃公交的主儿,看不出来谁有钱谁没钱,上来一个偷一个,估计浑子早就挂了。
  “唉,最近走背字,不顺。”长春叹了口气。
  “哎,别当回事,关云长还走麦城呢,何况你我呢,”浑子安慰长春,“晚上没事吧?走,兄弟请你喝口去。”
  “没嘛事。”长春最近几天都没有沾酒了,听到浑子要请自己喝酒,立马来了兴致。

  “就去前面那条街吧,都是小饭馆。”浑子显然对这很熟。
  “走!”长春正想往那去呢,一想先去探探路也不错,就顺口搭音的答应了。
  说是一条街,其实就是零零星星的三四家小饭馆,那时还没有真正改革开放,个体饭馆还不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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