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一月》
第34节

作者: 杜大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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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备妥当,大宋一行在老酋长的欢送之下,再次踏上了征程。
  只不过,张世杰没想到的是,他沿路布下哨站的想法显然有些天真了。
  本来,太尉觉得,数百里一哨,有个千人的斥候军够分了。他哪知道,宁王随口说了一句南方,却是特么的整整一万五千里之外。
  到最后,殿前左卫让太尉差点撒没了。
  张世杰心里有点虚,这宁王是要带大伙上哪去啊?还能回去吗?那可是一个万人队啊!
  陆相公更是不知道送出去多少个大碗了。
  至于赵维,也好过不到哪去。

  有两件事,是让宁王殿下比较闹心的。
  第一,因为他嘴欠,陈宜中老哥儿彻底和宁王闹掰了。
  嗯,换了谁被这么揭老底,不杀人就不错了。
  反正陈宜中和赵维杠上了,放出话去,从此朝堂有他没我,有我没他。
  而且,老倌还有话说,他在那留宿,难道是垂涎美色吗?那些蒙昧土人有什么美色可言?还不是为了大宋?还不是为了与土人交好,达成太尉所愿?
  结果,这话传到赵维耳朵里,赵维就回了一句话,“呵呵,可不就是美色?半年没碰女人,母猪都赛貂蝉了。”
  第二件比第一件更让赵维心烦。
  那就是,特么那个俘虏,撵不走的血头,又回来了。
  这回更死活都赖上赵维,就是不走了。

  而且,因为他,老酋长送的那一百奴隶,陆相公没法处理,因为大宋就没有奴仆一说。
  连私养的家仆、小妾都是合同制的,更不要说把人当牲口养的奴隶了。
  正好,赵维那有十几个伤的印第安人,还有一个“傻”的印第安人,身边又都是“愣”的大宋异种,索性,陆君实就把这一百奴隶全都扔给赵维了。
  而且,之后哪个部落还送奴隶,又无法拒绝,陆相公都往赵维这派。
  把宁王愁的啊,差点谢顶。
  “他娘的,话都听不懂扔给我干啥?老子还得供饭!”
  可是没办法,谁让人家是陆君实呢?
  赵维只得一路捡着陆相公的瓜落儿。
  一个半月之后,也就是大宋风尘仆仆,即将到达目的地的时候,赵维手下的印第安人已经接近一千人。
  望着远处渐渐清晰的海岸,即便赵维也生出如释重负的感觉。
  大军军民历时半年之久,终于到了这处生根之所。

  而身后的血头,操着鬼才能听懂的的汉、印混语,好奇地问着赵维:“主人,为什么要在这里上岸?”
  只见赵维一瞪眼,“说过多少回了,别特么叫主人!”
  转脸又道:“这不好吗?”
  血头老实的摇头,不好。
  “我觉得挺好啊!”
  “你看哈,如果像你说的,左上角是你们托而特克人的仇敌奇奇迈加部落,当然,他们很可能已经被阿兹台克人所击败了。”
  “右上角是让人神往的玛雅城邦,正东方的加勒比海岛上生活着彪悍的加勒比人。”
  “而下方,则是奇布查人和印加国王的领地。这多热闹啊!”
  血头摇头,“危险。”
  “呵呵。”赵维干笑,却是没有作答。
  有时候,危险是与机遇并存的。
  看向那片海岸,如果那位曾经在这里生活的托尔特克老人说的没错,这里应该是高山与平原并存,河网密布的一处好地方。
  而且,在太平洋一侧登陆直入内陆,行走百里,便是另一片海洋——加勒比海。

  而这片土地在后世,也有着一个被人们所熟知的名字。
  巴拿马!
  巴拿马之所以被世人熟知,主要因素,可能还是那条连通太平洋与大西洋的的巴拿马运河。
  可实际上,这里即使没有运河,也应该被世人铭记。
  在地理上,北美大陆在此处渐渐缩紧,只留一条百公里宽的狭长陆桥与南美相连。
  加之太平洋与加勒比海亦在此处一分为二,向西可深入太平洋,到达澳洲与东亚;向东则是更近的西非大陆和地中海。乃是一处重要的战略节点。
  其实,放弃了肥沃的北美大平原,而选择这里,是赵维挣扎了好久之后才决定的。

  原因是,对于只有十七万人的残宋来说,再大、再肥沃的土地也没有太大的意义,耕地的问题只要够用就好。
  反正那块地就在那,跑不了的,以后可以随时去占。
  但是,巴拿马的优势却是北美所不具备的,首先这里有人。
  从美洲历史上来看,巴拿马绝对是一个神奇的所在。
  你会发现,它正好处于最开化的印第安族群和最伟大的几个美洲文明的正中心。

  就像赵维所说的,向上一点,便是位于后世墨西哥西部的阿兹台克帝国,而神秘的玛雅城邦则占据着墨西哥东部和中美洲的广袤丛林。
  加勒比海盗的诞生地就在东边,南面的奇布查人和印加文明是印第安人中最富有和最发达的存在。
  而还有一个让赵维坚定地说服相公们来到这里的原因,那就是托尔特克老人说这里几乎没有印第安部落。
  玛雅人和奇布查人默契的在此地留出了缓冲带,只是偶尔有奇布查商人穿过大陆桥,带着他们的长布到玛雅城邦,再把橡胶和阿兹台克陶器带回南美,交到印加国王手中。
  也就是说,这几乎就是一片无主之地,大宋在此处生根,会省去很多麻烦。
  更重要的是,南北美80%的印第安人口就集中在这片区域。
  其次,这里有资源。
  土豆、玉米皆产于此,天然橡胶也出于这里。
  更重要的是,巴拿马再往南一点,便是黄金和白银之乡。
  数百年后,白人就是用这里出产的巨量白银,洗劫了大清帝国。
  好吧,承认了,赵维这个土鳖之所以选这里和土豆玉米橡胶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就是奔着金银来的。
  但是赵维不知道,他这个很是小市民的想法却帮大宋避开了一个“巨坑”,就是北美大平原。
  很多人觉得,北美大平原的肥沃土地和丰富资源再适合汉人不过。其实那是后世的固化思维,对于这个时代的古人来说,如果真的在那里落户,大宋就彻底凉透了。

  因为一千多年前的古人,根本就驾驭不了北美洲的地理环境。
  与中原地区大多是东西走向的山川河流不同,北美水系和山脉都是南北走向的。
  后世美国东部的阿巴拉锲亚山脉和西部的落基山脉自北而南排列,夏季不会阻挡来自墨西哥湾的水汽北上,形成了无边无际的大平原地势,且土地肥沃适宜耕种。
  这种天然优势是华夏地区无法比拟的,看上去让人垂涎三尺。
  可惜,也正是南北走向的山川河流,缺少东西向的高山阻挡,导致在冬季北美大平原无力阻挡来自北极的寒冷空气。
  一旦冷空气打赢了暖湿气流,立刻就是低温和严寒,很容易有重大自然灾难。
  而且,北美东有太平洋,西有大西洋,南有墨西哥湾,差不多三面临海,却缺少像东亚沿海的岛链屏障。

  来自海洋的飓风生成后,不会被岛屿削弱就直接登陆北美,危害极大。
  这种隔年,最多几年就要来一次的大灾害,对农耕文明来说是致命的、无解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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