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的北漂人生》
第17节

作者: 火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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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在她身后的宋嘉急忙掏出了纸巾递了过去,此刻无需多言。

  吴女士的案子就这样结束了,姚远再次回到了团队。不知道宋嘉是不是受了王兴勇的指示,此后她又来“邀请”姚远参与离婚案件,但姚远受了吴女士离婚案子的影响,头摇的跟个拨浪鼓似得,打死也不去。
  正在吴大用奋笔疾书之时,有人敲门。吴大用抬头一看是方华小组的周敏,她也是今年来的实习律师,与姚远同批取得实习律师证,现在跟着方华一同为报社提供法律业务。
  “什么事?”吴大用用充满疑问的眼神看向刚刚进门的周敏。
  吴大用心中有些不满。在他的团队里,实习律师由其师父负责,如有问题应该直接向师父反应,师父解决不了还有组长。都无法解决才能到团队老大吴大用这里,若是每个底层员工都来找吴大用,他不累死也得忙死!说不定很快就会来个过劳死。
  周敏神秘兮兮的将办公室的门轻轻的关上,然后来到吴大用面前:“吴律,我这段时间在为报社提供法律服务。”
  “嗯!?然后呢?”吴大用向后靠去,看着周敏。
  “我发现姚远在为报社提供翻译业务,我怀疑他利用律所的客户谋私利!应该严惩!”周敏双眼放光。
  吴大用看着周敏,看了足足一分钟道:“就这个?”
  “啊!?”周敏瞪大了眼睛,吴大用的表现超出了她的预期:“我觉……”
  周敏还想说些什么,但被吴大用打断了:“好,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吧。”

  周敏通过女人的第六感察觉到吴大用心动了,可能很快便会有行动,姚远要倒霉了,他可能会成为下一个周羽。
  周敏信心满满的离开了吴大用的办公室,路过姚远的工位时,周敏瞥了一眼正在忙着查找法律规定的姚远,心中冷笑不已。吴大用确实动心了,但却不是周敏想的那样。
  姚远与周敏虽同为实习律师但却没有什么交集,甚至都没有说过几句话。但有句古话:人怕出名猪怕壮。
  姚远虽然进所时间晚,但表现的却极为抢眼,又是吴大用的助理,被众人称为“招财猫”,如果不出大错,将来留在团队十拿九稳。
  周敏从师父的口中得知,每年吴大用团队留下的实习律师是有名额限制的,不超过五名,有时会更少。
  本来九五八法学硕士毕业,人又长的漂亮的周敏是很有优越感的。在姚远未进吴大用团队实习前,本来是要安排她做老大吴大用助理的。
  姚远出现后,老大的助理当不成了,在现有的实习律师中周敏的能力又不是特别突出,处于可留可走之间,让她产生了危机感。

  报社是如何签约的,最底层的实习律师是不可能知道的,平日里大家都忙着加班,再加上羡慕嫉妒恨,同一批的实习律师都比较排斥姚远。
  其实这很正常,先期来的实习律师之间刚刚磨合的差不多,都是天之骄子自然有些傲气,瞧不得别人爬到自己头面。
  姚远这个后来的插班生,不但被委以重任给团队老大吴大用做助理,还履历战功,为团队创收不少,得到各方的器重,更得了“招财猫”的外号。
  想想自己没日没夜的干,还不如人家刚来没几个月的,让其他实习律师心里不由得大呼“凭什么”。于是乎各种猜测应然而生,什么关系户、干儿子、资源倾斜之类的不停的往姚远身上贴。
  就算是团队里的老律师对姚远都另眼看待,使得本来是一团散沙的其他实习律师不自觉的聚在了一起,嘴里不敢说,却明里暗里的排斥姚远。
  所以当周敏发现姚远的兼职后,一下兴奋起来。她好像一下抓住了姚远的小辫子,经过昨晚一夜的“深思熟虑”,她决定做一件在学校经常做的事--打小报告!将表现过于抢眼的姚远踢出局。
  但周敏忽略了一件事,律所不是学校,吴大用也不是班主任,姚远更不是周羽。周敏打小报告的举动惹怒了吴大用。周敏的第六感没错,果然吴大用很快采取了行动,下班时吴大用将方华找进了办公室。
  “姚远在报社做兼职的事你知道吗?”吴大用开门见山道。
  “做兼职?不知道啊?谁说的?”方华一头雾水。

  “你手下的人今天来打小报告了。”吴大用语气有些不善。
  在方华的小组里,为报社提供法律服务是黄律师和律师助理周敏。黄律师整天忙的脚打后脑勺,肯定没时间闲扯淡。即使真有事也会直接跟方华说,而不会犯职场大忌,越级汇报。剩下的便只有周敏了。
  方华稍一愣神,紧跟着就明白了:“师父,你说的是周敏?”
  “嗯,这丫头私心太强,她打小报告的目的绝对不是为了团队的利益,而是出于她的私利。我不想以后团队成员之间勾心斗角的搞内耗。”
  作为一名在律师江湖中厮混了几十年的老江湖,一且都逃不过吴大用的眼睛。在吴大用看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团队成员有私心正常,但不应在团队内搞内耗,把精力全都用在挖掘同事小辫子上。
  而且周敏在没有调查和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便武断的认定姚远以公谋私,足见其做事不够严谨、稳重。与其他实习律师相比,能力有些欠缺。

  “好的师傅,我明白该怎么做了!”方华点了点头,内心不由得为周敏可惜。
  “还有,这批实习律师到期后,我准备留下三个。这两天我会召集各组组长开会,商量这事。你心里有数就行。”方华是吴大用的亲传弟子,嫡系,有什么事自然会先让他知晓。
  吴大用看着窗外京城的夜景,幽幽道:“实习律师苦啊!”
  “实习律师缺少实践经验,空有一肚子不符合实际的理论,又给律所创造不了多少价值,不添乱就已经不错了。还想要啥待遇!”方华一脸的不屑。
  “你小子当初做实习律师时要是有这觉悟就好了!”吴大用回过头来笑骂道。
  方华一愣,紧跟着笑了起来,笑的很尴尬。

  人常言屁股决定脑袋,这句话没错。当初方华做实习律师时比姚远挣的还少,而且还没有五险一金,背地里他给吴大用起了个绰号--猪扒皮。
  但当他执业经验越来越多,被吴大用提为小组长,手下管着五六个律师之时,他的想法变了,不知不觉中自己当起了“猪扒皮”。
  “我下午跟报社的人联系过,早在几个月前姚远就开始做兼职了,不是签约后利用咱们的关系做的。
  说实话实习律师这点工资确实不多,姚远之所以去做兼职也是生活所迫。是不是应该提高下实习律师的工资?”吴大用自言自语道。
  “这样不好吧!咱们所实习律师的工资是合伙人会议定的,是为了平衡各合伙人之间的利益。要是咱们提高实习律师的工资,指不定有多少人背后骂您。”方华规劝道。
  君安设立之初便在合伙人之间达成了共识,那就是对外宣传要统一,招聘的基础条件要统一(比如本科必须九五八、二一一法学),工资设置要统一(当然特殊人才除外),资源共享,要让各个合伙人与律所统一起来,尽量不产生内耗,避免相互之间的恶性竞争,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合力。意愿是好的但是否真能实现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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