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那栋鬼楼》
第57节

作者: 看淡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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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李熙生日这一天,她把老胡带回家里,丈夫不在家,女儿在学校,家里只有一男一女,还有白酒,白酒可以使人喝醉,甚至装醉,然后做过的错事都推到酒的身上,尽情的放纵一把。
  老胡的酒量很大,在学生时代已经是一个酒鬼,对于他喝醉很难,对于他,女人很香,如此近距离和昔日的恋人在一起喝酒,他已经闻到了她身体上的味道,他没法不动心。
  只是老胡还有一件更加重要的事情,就是盗窃,今晚要做的事是要把李熙的日记偷走,从中找出当年焚毁自己尸身的真凶,这比一夜刺激更加重要。
  所以老胡必须要在天明之前完成这一工作。
  李熙肯定猜不到老胡的心思的,她知道老胡对她垂延三尺,从学生时代开始,她的一个笑容,一个吻都能使老胡疯狂,可是那只是少年时代,有青春期的冲动,如今的老胡,对于女人的身体已经不陌生,他更懂得克制自己去做更重要的事。
  李熙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酒,只知道喝醉了,也不知道老胡啥时候走的,只知道他真的没碰自己,因为睡衣穿的好好的,只是屋子里有点乱,有被翻过的痕迹,李熙有点晕了。
  “胡胡,是你吗?是你做的吗?在我的家中你到底要找什么?还是发生了什么变故,李熙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什么。”
  老胡这一次真的收货不小,顺利的偷走了李熙的日记,是在一个铁抽屉锁着的,对于老胡这样的高手,开把锁很简单,得手后房间他没有收拾,日后也可解释被小偷入室盗窃,他此时心情非常激动,虽然没有碰李熙的身体,甚至连亲一下都没有,但是能够即将知道李熙的全部秘密,他很满意。
  偷到李熙的三本日记,第一本封面人生旅途,老胡对李熙的成长过程不大感兴趣,随手扔在一边。
  第二本感情记录,哦哦,这个还有点意思,老胡忍不住翻开,他很想知道他在李熙的心里是什么地位?是一个过客,还是她的灵魂。
  日记第一页:初恋
  初恋是一杯酒,醇香,诱人,入口香辣,回味无穷,会醉,也会伤肠胃,而且有的酒,是毒酒,酒里被人下了毒,下毒的哪一位披着外衣来的,外衣上写着两个字【爱情】爱情最初以初恋的形式出现,以美好开始,以悲剧结尾,世间万物,唯有花草树木没有情欲,而人与动物,皆有感情,是感情类自然物,为感情而活。
  我的第一次初恋是老王,老王是一个孤儿,长的不好,在班里常常有人欺负他,我有点同情他,时常帮助他,给他好吃的,可是他却爱上我,那时候我太小懵懂无知,以为有人喜欢我这就是爱情,后来逐渐明白了,他只是感恩,这不是爱,我对他也只限于同情,我根本就一点都不喜欢他,既然我不爱他,我决定放弃他。
  我没有想到的是,这段爱情他却认真了,也许他一直没有女人爱,一直寂寞难耐的原因吧?他不同意分手,但是看到我不要他,无论如何都不理他,他也只好变成暗恋了。
  读到这里,老胡有点恍然大悟,怪不得老王与李熙的恋情大多数人不知道,原来他们一直是地下恋情,而且老王属于单相思,实在自作多情了,但是随后想到老王虽然自作多情,但是他最后得到了李熙的全部,而他与李熙虽然两情相悦,到后来却只能望洋兴叹,说起来真的不如老王手段高超,懂得取悦女人。
  接着往下看,李熙写道:“虽然与老王断了恋情,但是他不死心,总是纠缠不清,直到后来遇到了胡胡,我才真正明白了什么是爱情。”
  啊,老胡心里一阵感动,只觉得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原来她是真心的喜欢我,后来虽然喜欢上了老王,嫁给了他,但是她的心中真正喜欢的,无法忘记的人是我。”
  虽然老王的到了李熙的人,却得不到她的心,而老胡虽然最终失去李熙,但是李熙始终没能忘记他,老胡想到这里,觉得李熙其实没有辜负他的情意。
  再往下看,事情越发出乎老胡的意料。
  “本来我和胡胡准备还阳之后结婚,他为了我不惜一切代价,竟然过阴去救我,而且连累了他的朋友,我心里感动,我无法报答他的恩情,这一生我就是他的人,胡胡,我爱你。若不是后来发生了变故,我和他,我们也许真的能在一起,后来。”

  “后来胡胡的身体被人焚毁导致无法还阳,尽管如此,我仍然不嫌弃他,就算是鬼婚也要在一起,我宁可与父母决裂,可是后来遇到了老王,他强bao了我,呜呜。”
  看到这里,老胡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立刻撕了日记,去找老王拼命,但是突然一个想法涌上心头:“就算她是被强bao了,不去报案揭发他也就罢了,为何还要与他结婚生子?男人可以强bao女人,但是结婚这样的事女人若是不同意,恐怕无法进行?”
  但是李熙后面的话让老胡多少明白了。
  “他把我锁在屋里,每天给我送吃的,夜里不停折磨我但是我还是不肯屈服,直到后来发现自己怀孕了,一个女人怀上了这个男人的孩子,心态就会改变,于是我接受了他,他也不再绑我,我们决定结婚。”
  “唉,他妈的,老胡你这个混蛋。”老胡狠狠的往自己脑袋上擂了一拳,一直以为是李熙绝情负义,哪里会想到这件事竟然有如许多曲折?突然之间恨起来老王,这个家伙,看起来很老实,与世无争的样子,大家都被他骗了,在冥界的时候不应该放过他,那时杀了他,大不了大家都不回阳世了。
  后面突然没有了下文,大概是李熙有点伤心不想写了,其实后面的事老胡基本猜测的到,当初抱走孩子之时,实在不知道她竟然是李熙的,若是知道就不会发生这么多误会。
  老胡见翻到了最后一页于是丢弃,拿起了第三本日记。
  第三本标题:隐私。
  隐私有很多种,包括感情,爱好,甚至还有不为人知的疾病以及犯过的错,老胡本不想偷窥别人隐私,但是此事牵连过大,只好翻开。
  第一件是李熙孩子丢失后痛苦不堪,老王找不到孩子,甚至偷了老胡姐姐的孩子她也默认,但是她感觉内疚和对不起老胡的姐姐王丽,因为王丽是无辜的,失子之痛李熙已经尝试过了,但是再把这种痛苦延伸到一个无辜的人身上,毫无人性。
  但是李熙跟随老王日久,逐渐感染了他那种恶毒,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心肠,于是她接受了这个孩子,在她以为自己的孩子肯定找不到了,没有想到,抱走李熙孩子的竟然是老胡的姐姐。
  再得知孩子是被老胡偷走的时候,李熙心中的罪恶感骤然减轻,既然老胡抱走了她的女儿,抱走王丽的女儿还债理所应当,于是李熙心中仅有的一丝天性也不在了。
  老胡看完李熙的日记很失望,他本想通过李熙的日记记录,找到当年焚毁自己尸体的真凶,刘老师说凶手是老王,但是老胡也要有确切事实证明的确是老王做的,他担心万一误会,像上回伤害卢总一样伤害老王,那就太对不起李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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