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险队在戈壁中遇到的各种匪夷所思的怪事儿》
第36节

作者: 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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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功吉说道:“那就是去呗?”
  李功吉说:“前面十里左右有几个夯土圆顶的房子看见没有?
  那里有吃有喝,还有好多新疆娘们儿,咱们去快活快活,反正再去机场也就十里路再说了,这个点儿不吃饭,上了飞机也不见得有吃有喝,再一个落地到阿克苏具体什么情况还不知道呢!
  咱就去那儿该吃吃该玩会儿玩会儿。对不对。”
  我想想也有道理,人生世事无常啊!这日子过得是朝不保夕,昨天我还是他妈张世雄今天就变成赵炳义了,说不定啥时候挨了枪子儿,又指不定飞哪里去了。
  李功吉说的对,还是得逍遥且逍遥,得快乐且快乐。

  于是我打定主意一拍大腿说道:“李功吉听令,就去圆顶房子,吃羊肉、和羊奶玩娘们儿!”
  李功吉高声喊道:“得令!”
  李功吉一脚油门儿就把车开沟里去了。我日他个血祖宗。
  把老子门牙都磕掉了,正撞枪口上,得亏提前扳了保险了,不然非搂了火不可。
  原来这小子就想着去圆顶房子玩娘们儿的事情了,没留神前面有个深坑,要是慢慢开过去大不了吨打盹打,万没想到这小子乐过劲了,一脚油门踩下去,大卡车直接跑偏了,一个栽楞就掉到左边的一个大沟里去了,看样子这应该是个炮弹坑。
  李功吉脑袋撞破了玻璃,杵在弹坑里,估计脖子是窝折了,我的门牙被撞掉四颗,嘴里都是血沫子,疼得揪心,卡车后面装着的马家军也是哭爹喊娘,骂声四起。有个傻蛋刚才遭遇停车检查把刺刀都装上了,一番车直接杵死了两个伙伴,串糖葫芦一样血肉模糊。

  后面的车纷纷停下来下来救人,救人的功夫看见死尸,在抢财物的时候又发生了火并打死了六个。
  等闫旭达把我从车里拉出来的时候,已经有十多个人抢了东西直接跑了。闫旭达问我追不追,我摆了摆手。
  随后我下达命令,让剩下的人分坐在其他的车里。
  临走前,我让闫旭达把李功吉座位上的帆布包带上,闫旭达不光带走了李功吉的帆布包,还从李功吉的身上搜出了不少的美国丝袜,这玩意儿也是硬通货,可以换鸦片或者新疆和田玉。
  少了一台车,我挤在闫旭达开的那台车里,闷闷不乐,我才不在乎死了多少人、跑了几个兵,我在乎的是少了四颗门牙。
  本来挺帅的小伙子,现在变成个豁牙子,这一会儿见了姑娘们,还不得把他们吓跑了?
  我不住的瞄着车里的倒视镜,嘴里还在流血,上嘴唇都肿了起来。

  闫旭达看见我不开心安慰我说:“哥!别难过,你看我,过去多帅,现在整一脸大胡子不说,还弄个这么长的刀疤,我招谁惹谁了,哥,其实你就算把牙都撞下去了,再往脸上打两枪都比我好看,哥!别生气,哥!要不这么滴,等会儿下车我把你打死,你挑一个长得还行的,你那个魂儿钻进去,你看行不。”
  我越听越生气,后来实在忍不住了对闫旭达说:“里嚓嘛别戳话,比岁。”其实我说的是“你他妈别说话,闭嘴。”
  但是我少了四颗牙,说话直跑风。因此具体我说的是啥,谁也不明白了,闫旭达听了我说的话,第一时间笑了起来。
  这小子小时候脑袋发过烧,从来看不出眉眼高低,要不是我这么多年来照顾他,他早就被同僚或者上级弄死了。

  后来闫旭达还在唠叨个不停,我就把腰间的枪掏出来了,当然我心里这个恨啊!
  我恨啥呢?
  我恨这小子太能磨叨,我恨我掏出来的咋不是一把“南部十四式”,倒不是因为“南部十四式”8mm半自动手枪比毛瑟枪的7.92mm口径大那么一点儿,也不是因为“南部十四式”弹容8发,比毛瑟枪多3发子丨弹丨能让我打起闫旭达的脑袋更过瘾。
  主要是因为这“南部十四式”容易走火,即便是打响了我心理上也不会觉得打死了自己亲戚而有些愧疚。
  还有个原因是那种“南部十四式”手枪即便真的扣动扳机打响了,也未必能把人打死。
  因为卡壳故障率极高,据说1945年,有个日本中将对着自己脑袋开了七枪都没把自己打死,他用的就是大名鼎鼎的“南部十四式”。
  可惜的是我手里只有毛瑟手枪没有“南部十四式”,因此我也只是拿出来而已,并没有真的放在闫旭达的脑袋上。
  而闫旭达这个看不出眉眼高低的家伙,居然看到我拿枪还以为有了敌情。
  一脚急刹车,我猝不及防脑瓜子就撞在前挡风玻璃上了,脑门子火辣辣的疼,十有八九是擦破了。
  然而更糟糕的远不止于此,由于我们是车队保持队形行进,闫旭达已经调整到领头车位置。
  他的急刹车造成了后面车的连续追尾,更要命的是,我依稀听到了自后方传来的剧烈的阵阵枪声。
  我强忍着疼,举起枪来,照着闫旭达的肩膀头子就是狠狠的三下子。
  闫旭达大喊大叫。
  我说:“别打吗掉了,揍你探探里此么。”
  我的意思是“别他妈叫了!揍你看看你死没?”
  然而闫旭达却听不懂,他杀猪一般打开车门掏出枪来,朝我们背后的方向开始射击,我想一定是有投诚部队,发现给养站被抢,继而又听到了马家军火并发出枪声,因此前来追击我们。
  我也不能继续在驾驶室里窝着了,我也打开车门,拿起身边的MP38冲锋枪,上膛、瞄准、射击。
  来追击我们的是一个摩托化步兵连,他们摩托车上配有德国7.62毫米MG3机枪,那个枪火力很大,很快压制住了我们的火力,如果想要全歼我们真是手到擒来。
  马家军虽然很勇敢,但是基本上都擅长近身肉搏战,枪战他们不是一般的完蛋。

  闫旭达有丰富的作战经验,而且十分勇敢不怕死,因此他在战斗开始三分钟左右就被打死了。
  我一点儿也不担心我的结局,但是我担心是否还能再次变成反物质找个人钻进去,成为那个人,可惜了赵秉义这具身体,多好的小伙子的模样,可惜了。
  我是不怕死的,尤其是在罗布泊真正死了一次以后,再有什么样的事情都难不倒我了,于是我相到了一个大胆的计划,我大声喊着:“黄文太、李宝三!都给老子滚过来,咱们为党国捐躯的时候到了!”
  黄文太和李宝三就在后车与我车的撞车连接处,因此我喊声一起,他们就痛快的答应着,并且冒着枪林弹雨向我靠拢。
  我们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我们大概也心知肚明,自己是死不了的,因为即便死了,也可以钻到别人的肉体里,变成另外一个人,他们似乎有些上瘾,尤其是黄文太,他对自己的身体也非常满意,他说过,除了自己出生的时候体重比较轻,这辈子就没瘦过。

  等他们聚拢过来以后,我掏出来一个手榴弹,我说:“等会让他们过来,然后我就拉线儿,这回大家别走散了,咱们看还能不能飞了。”
  黄文太一把抢过我的手榴弹一边隐藏身体,一边还击,一边对我说:“你小子他妈的死上瘾了是吧?弄了这么漂亮的一个肉壳子,还不知足,下回要是飞到个骡子、猪身上你试试?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记得铁拐李的故事吗?这就不错了!假如下次飞到粪坑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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